深圳试点撤销监护失当父母的监护权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拟将监护失当的未成年人也纳入保护范围,经评估后进行监护权转移
从贵州毕节五名流浪儿童寒冬死在垃圾桶内,到南京饿死女童案,再到上月发生在深圳石岩的父亲离家出走幼年姐弟被饿四天……近年来,由于父母监护不当而发生的未成年人惨案屡见报端。然而在父母不能履行监护责任甚至直接伤害孩子的情况下,他们的监护权也很难被直接撤销。
据悉,中国在法律上确立强制剥夺儿童监护权制度已经20多年,但截至目前全国尚无一例剥夺监护权案件进入司法程序。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日前深圳已被列入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开展监护失当下未成年人监护权撤销和转移试点工作。
羊城晚报记者 蒋琳莉
遭家暴流浪染恶习
深圳市救助站的未成年人救助中心每年都会救助200多名未成年人。在进站前,他们有的流浪街头,有的则因偷盗、抢劫等轻微违法行为被警方送进站。救助站工作人员表示,儿童的违法问题虽然与社会环境有一定影响,但问题的根源仍在父母。
因偷盗豪车倒车镜,小吴被送到深圳救助站时只有15岁。在父母离异后,小吴被判给了父亲,没有正当职业的父亲却常常拿小吴当出气筒,自己稍有不快便对小吴拳打脚踢。忍受不了家暴的小吴从贵州老家离家出走,流浪到了深圳。为了填饱肚子,他开始小偷小摸,最终干起偷盗价值上万元的豪车倒车镜这种勾当。
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中心心理辅导老师吕红甫总结说,来救助站的孩子大多有一些共同的遭遇:单亲家庭,父亲带孩子,曾经是留守儿童,在童年阶段缺少与父母的情感交流……“许多孩子遭受了来自父母的暴力后选择离家出走,随后染上偷盗等恶习”。
吕红甫说,目前救助站作为孩子的临时救助机构,仍然以帮助孩子回归家庭回归社会为主要目的,但对于许多家庭已经破裂的孩子而言,回家并不意味着就能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全国尚无撤销先例
被救助的小张,离开救助站就意味着无家可归。小张跟着患有精神病的母亲改嫁到新家,但继父在工地上出事故身亡,与小张没有血缘关系的叔叔、姑姑等代领了小张继父的赔偿金,却拒绝抚养小张。小张成了有亲人的“孤儿”。
在深圳市儿童福利院,有很多身体健康的孩子,因为父母仍在监狱服刑,没有办法变更监护权,不能像其他被遗弃的孤儿那样享有被其他家庭领养的权利。
关注未成年人权益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于撤销、变更未成年人监护权,其实早有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不过,这条法规却一直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导意见,撤销监护权的诉讼请求应由谁提出?孩子的监护权可以转移给哪些机构?这些问题一直缺乏相关规定,因而二十多年来全国至今仍无一例监护权被撤销转移的案例。
救助机构可提诉讼
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召开家庭监护失当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工作座谈会,从起诉主体、适用范围、转移程序、部门职责、具体工作要求和文字表述等方面对《关于开展家庭监护失当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详细深入的研究讨论。
该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遭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暴力、虐待、遭弃、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或被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利用、纵容乞讨的未成年人都属于监护失当未成年人。当地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其监护权的诉讼,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将临时照料的未成年人移交监护人或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监护人。
发动社会力量承接
记者获悉,深圳已被列入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开展监护失当未成年人监护权的撤销和转移试点工作。深圳市救助站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以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为主,主要目的是帮助他们回归家庭和社会,随着试点工作的展开,该中心将更名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将监护失当的未成年人也纳入保护范围,经评估后进行监护权转移工作。
致力于监护制度研究的民间公益组织衡平机构负责人黄雪涛律师,则更关注撤销父母的监护权后未成年人的权益如何能得到更好保护。她建议除了社会福利机构可以承担一部分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外,还可以发动起社会力量,如社工机构、NGO组织、爱心家庭等承接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但同时要做好回访、监管工作,确保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