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衣间”被大众娱乐玩坏了

20.07.2015  13:10

上周,一段被认为在北京优衣库拍摄的不雅视频,成了网络热点。就像很多网络热议话题一样,事件经历了几次反转。先是网友怀疑优衣库炒作,优衣库方面迅速发文否认。然后警方介入。最新的消息是,警方约谈了有关视频的“男女主角”,该淫秽视频中的两名当事人,于4月中旬在该试衣间内发生性关系并用手机拍摄视频,后该视频在传递给微信朋友时流出并被上传至互联网。经警方调查,先后将孙某某(男,19岁,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人)等人控制,孙某某因将淫秽视频上传新浪微博被刑事拘留,3人因传播淫秽信息被行政拘留。

自从六七年前,香港某明星的“艳照门”以来,网络一次又一次地被各种不雅视频、照片掀起波澜。

网络的隐秘性,似乎更保护了人性中丑恶的一面。隐秘性极大地满足了某些人的窥私癖,而大量的转发、窃窃私语般猥琐的评论等内容,让窥私癖们仿佛“找到了组织”,更进一步地鼓励了不道德的行为。

视频的“主角”被“人肉搜索”,个人信息也被公开。尽管有人说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然而网络也可以把任何一个人像剥皮一样曝光无遗。在这样一个时代,任何热衷于观看、搜索他人隐私的狂欢者,都要小心:这柄双刃剑不知何时会落在谁的身上。

另一方面,“食、色,性也。”男女情爱是天性,然而“发乎情、止乎礼”,才是文明的表现。现代社会崇尚个人自由,欢爱之事是你情我愿的私人事务。但试衣间毕竟是公共场所,视频主角们将“只限私人”的行为带到了公共场所,就是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他们自然会受到道德的谴责。

然而,不管怎么样,将有关视频公开、传播、“人肉搜索”、公开有关人士隐私等等,都直接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理应依法惩处。

如果说上述不道德行为只是人性中恶的一面的“自然”流露,那么,事件发生后,不少商家借机煽风点火炒作,就算得上是有意识地作恶。从一些大品牌到朋友圈里烦人的微商,商家们或含沙射影、或明火执仗,借“试衣间”等关键词推销自己的商品、品牌。那些广告词、软文,也是极尽耍宝逗趣之能事,单纯看传播效果,应该不会差。商人牟利,理所当然;可牟利而忘记了社会公德责任,却是走进了邪路。更可怕的是,一旦这些恶俗的取向搭上商业的顺风车,社会道德环境将会进一步恶化。

网络是自由的,然而自由从来都意味着要承担责任。这次事件后,警方迅速出动传讯相关人士,是合适的,更是在提醒网友们责任之所在。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一样,不可能完全避免有丑恶的事物出现。然而,丑恶的事物会不会登堂入室,会不会招摇过市,却能衡量出社会道德底线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