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管理为建筑企业戴上“紧箍咒”
■ 练海林
本报昨日报道,《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本月起正式施行。《办法》对于诚信不良被列入“黑名单”的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机构),将有可能受罚,限期内不得在梅开展(承接)建筑活动。不诚信,或将不能接活,这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可谓一剂良药。
此前,由于建筑市场的发育尚不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未完全理顺,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意识淡薄,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建筑市场存在不少问题。建设单位存在明招暗定、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承包企业层层转包工程,不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进行施工,偷工减料、虚报工程量、劳务量、材料数量和价差等;监理单位不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合同实施监理,少负责任甚至不负责任;施工单位拖欠工人工资等。如何规范市场秩序,是当前建筑行业管理的一项紧迫的任务。
按照《办法》,就是用分数对建筑市场企业的良好行为、不良行为进行打分并按照分值形成信用等级,然后按照信用等级进行奖惩,构建我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体系。未履行施工合同或恶意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发生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的;被认定有围标串标行为的;承接建筑工程发生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这些行为,将一一“记录在案”并作相应惩罚。《办法》的目的,是通过行业信息管理及公开产生的连带效应,让当事人感到在巨大的道德风险、行政风险、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和法律风险面前,失信行为绝不可为。
记者认为,《办法》的施行体现了“三个一”:“搭建一个平台”,一个开放式的网络平台,实现信息的网络发布、市县贯通;“建立一个基础”,在系统建设初期要注重各类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工作;“明确一个导向”,在全行业要形成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政策导向,并将信息曝光于公众,用道德的惩戒力,剥去不良企业光鲜亮丽的外衣。“三个一”得到实现,那么建设主管部门不仅创新了监管手段,提高了监管时效性和主动性,同时也为建筑业发展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氛围,积极意义不言而喻。
当然,建筑业的诚信管理体系是对建筑业失信行为进行治理的一项长效机制。事实上,该体系正处于起步阶段,在成长过程中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不足。记者更加希望看到的是,在不久的将来,各地区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能实现全国“一网通、一网知、一网查”,诚信记录互通互用,让失信行为企业无所遁形,没有转移生存的土壤,最终淘汰。这样,也可以消除个别企业专门热衷于在分数上做文章、搞公关,不把精力放在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上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