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给“嫁给大山的女人”一个交代了
每当悲剧降临之刻,总有人和机构用宽恕掩盖罪恶,用歌颂美化蛮荒,迫不及待地把挣扎的个体包装成道德楷模。仇恨的是虚无,谅解的却是罪恶,这大概是当下时代最为分裂的场景。
因为知乎上的一篇帖子,时隔多年之后,那个“嫁给大山的女人”,再次走进舆论风口。
她叫郜艳敏。她的故事是这样的:1994年,她被人贩子拐卖到了河北曲阳县灵山镇下岸村,多次试图自杀、逃跑,但最终没有挣脱出大山。2000年,在村内缺乏师资力量、村里的孩子们面临失学的情况下,作为村里唯一上过初中的人,郜艳敏成为了下岸村的代课老师。
转换在此时发生。成为代课老师后,郜艳敏以德报怨,扎根大山,投身乡村教育,她的事迹被当地媒体广泛宣传报道;2006年,她被评为“2006年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颁奖词这样写道:“因为那些面临辍学的孩子们期待的眼神,她留在了带给她屈辱和苦难的贫穷山村。从被拐女到深受山民们尊重的女教师,她用爱心和奉献将不幸的人生演绎为传奇。郜艳敏,被拐来的天使。”不仅如此,2009年,她的经历还被拍成了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
郜艳敏以乡村教师身份展开的救赎,让其自身命运出现转机,拐卖、强奸、虐待的悲剧,最终迎来的正剧的收场。对地方媒体和政府部门而言,这是个值得喜闻乐见的结尾,在遮蔽了矛盾冲突与扭曲之后,对爱与善的歌颂赞美,变得理所当然、合情合理。
对于郜艳敏的抉择,很多人想到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用它来形容郜艳敏愚忠式的大爱,未免过于残酷,她逃离不成、自杀无果,无论如何,这是一个陈旧年代命运失控的少女,就连她的父母都设身处地地站在买主一边,让她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到底。
当包括郜艳敏父母在内的所有人,都用宽恕的眼光看待拐卖、强奸的罪行时,宽恕已绝对谈不上是美德,对恶的容忍,揭示了一种斯德哥尔摩式的社会逻辑,这才是黑色的幽默。而除了拐卖人口的人贩子,花钱买妻的乡土农民之外,那些把悲剧故事掰成两半,只谈感动中国的媒体和地方政府部门,何尝不是这条逻辑链上的帮凶?
有人负责包装楷模,有人负责贩卖感动,郜艳敏失控的命运,就这样一直被精心地利用着。为了隐去罪恶,让郜艳敏更具宣传价值,根据她的真实遭遇拍摄的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甚至将故事改编,将买卖双方肮脏的交易,变成了路人大爷自掏腰包从人贩子手下救人。
尽管改编让郜艳敏的以德报怨似乎更易理解,但在电影的三十八分钟,剧情变换的突兀还是清晰地显现出来:主人公山菊(原型郜艳敏)服农药自杀未果,当看到扣住她的老两口为她准备一碗鸡蛋面时,她感激地哭了。因为一碗面条,她轻易地谅解了两位花钱救她、又把她扣住当儿媳的老人,此后电影的叙事,和现实没了区别。感动原来可以如此不可理喻地廉价。
电影和现实的宣传报道一样,都在投机取巧地讲故事,这是今日人们批评的原因。觉得电影突兀而三观扭曲,认为报道是在转移悲情的本质,核心在于,如果把无故施加在郜艳敏身上的罪恶,以及郜艳敏与罪恶所做的凄苦斗争抹去,故事无论如何都会讲不通,无视吃人的乡土生存链条将留下巨大的逻辑缺口。这个缺口,漠视郜艳敏苦难、榨取郜艳敏善良的利己主义者当然看不见,但是它真实的存在,并且直指法律、道德、伦理意识的系统性缺失。
被拐,反而成了最美的衬托;不去追究人贩子的责任,反而从被拐中发现并讴歌伟大,这是天底下最荒诞、最无耻、最无底线的行为!
郜艳敏失控的命运,可视作是非尺度模糊的恶果。仇恨教育曾被当作一种理念来灌输,阶级的仇恨,对资本主义的敌视,一度深刻地影响了国民心理,甚至催生了受害者心态,但对于庸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大恶,却展现出奇特的宽容,这种扭曲发生在郜艳敏身上,也沉沦在类似的电影《盲山》里。更荒谬的在于,每当悲剧降临之刻,总有人和机构用宽恕掩盖罪恶,用歌颂美化蛮荒,迫不及待地把挣扎的个体包装成道德楷模。仇恨的是虚无,谅解的却是罪恶,这大概是当下时代最为分裂的场景。
距离上次被大肆报道两年之后,郜艳敏更加坦然,她不愿意过多回应网上的讨论。如果不是舆论的突然闯入,她本该继续波澜不惊地教书生活,无需撕开伤疤再度呈现给世人,必要的时候,地方政府部门还可以把她拉出来站台宣传。那么,两年后的重新审视意味着什么?当年参与拐卖的是谁?多年来为何未见对拐卖、强奸启动任何调查?是谁下令阻挠媒体的采访?在中国的大国版图之下,还有多少这样命运失控的个体?
颠沛流离二十一年,该给这位“嫁给大山的女人”一个交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