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圆满收官

19.01.2016  10:17

近日,清远市顺利通过我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我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攻坚十年,至此,20个二类城市全部通过达标验收,如期完成教育部、国家语委规定的目标和任务。


      省人大常委、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谭泽中、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创带领评估组,分三个小组实地考察了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等领域的9个单位和旧城弥敦道街道,召开座谈会12次,查阅档案资料近100盒,并对120人进行语言文字测查,完成了规定项目和内容的考察。

 

反馈会上,谭泽中充分肯定了清远市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清远市语言文字应用环境有很大改善,  四大重点领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成效明显,市民语言文字素质提高较大,基本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予以通过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王创对清远市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准确把握清远语言文字工作的新形势,科学谋划好“十三五”语言文字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设计。二是借通过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契机,顺势推动并于2018年前完成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三是工作重心下沉,面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王创指出,十二五期间,我省的语言文字工作以服务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为主线,依法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各项工作,全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明显提高,民众语言能力明显提高,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发展,为提升我省文化软实力和塑造城市形象做出了重要贡献。王创要求,“十三五”语言文字事业要以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以服务广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主线,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内容,力争实现语言文字工作新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