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误将猎友当猎物射杀赔39万元判3年

27.09.2014  19:30

漫画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巫乐庭 蓝殷芝)深夜持枪上山打猎,却不幸误将猎友当做猎物打中,同伴受伤后经抢救无效身亡。9月25日,这名男子被大埔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14年4月21日晚,张某火与刘某昌等四个好友去大埔县光德镇雷锋村山上打猎,各自携带自制猎枪及子弹若干。狩猎过程中,张某火与刘某昌分为一组。到了次日凌晨1时许,张某火发现前方有反光点,遂向前方开了一枪,不慎打中刘某昌,致使刘某昌失血过多死亡。

  张某火家属与被害人家属经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张某火一次性赔偿了被害人家属人民币39万元,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庭审中据张某火交待,自己所持的猎枪是岳父遗留下来的。

  大埔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火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在未取得持枪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持有枪支,且在狩猎过程中使用枪支过失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已经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业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应当两罪并罚,张某火犯罪后能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可给予其减轻处罚和缓刑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