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剩饭罚钱”的制度善意

01.12.2014  14:20

  ■吴 玲

  从法律角度来说,“剩饭粒米扣钱处罚”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但企业有制定规章制度的自主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制定这样的规定并没有原则性过错。再说,上班迟到扣钱、因故请假扣钱,完不成任务扣钱已经是企业常态,为什么剩饭粒米扣钱处罚就不行了呢?

  从这项制度的本意来看,目的并不是为了罚款扣钱,而是为了杜绝员工浪费粮食。公司对浪费粮食的饭粒米的数量都进行“细化”,对科长一级的领导、中层干部、文员、一线员工都是分别对待,而且是对领导和中层干部要求得特别严格,其用心良苦,不存在借规定克扣员工工资的恶意。

  据估算,我国每年餐桌浪费食物价值高达2000亿元,粮食损失浪费量约为2亿亩耕地的产量。这是多么触目惊心的数字!成由勤俭败由奢,浪费粮食不说是犯罪也是一种不好的恶习。“严管重罚”浪费粮食,是企业有社会责任心的体现,也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

  可以说,苏州这家公司“剩饭罚钱”的规定,实则是向员工浪费粮食“说不”,是与浪费粮食较真,目的是培养员工节约的习惯,彻底改变浪费粮食的不良恶习。所以,我们应该读懂“剩饭罚钱”背后的制度善意,而不是上纲上线地一味指责。当然,一项好的制度规定也需要在具体执行中不断地修订和完善,使之更加合法合情合理,被大多数人所接受,这样才能取得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