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筑起防止溺亡的“堤坝”
■ 罗娟娟
27日,7名小伙在梅江区泮坑水库乘坐一条废船而不慎落水,年仅17岁的罗×杰、14岁的张×杰溺亡。仅两天前,兴宁径南镇10岁男孩朱×强从河面上的铁管过河时不慎掉入河中溺亡。短短几天,3个少年意外殒命,再一次暴露出当前青少年“安全教育”的软肋。在“亡羊补牢”的道路上,相关部门和千万家庭的眼里除了应试教育,更需把安全教育摆到与高考同等重要的位置,避免悲剧的发生。
与智力、才艺发展相比,孩子的安全、健康才是首位,对他们安全意识的教育,应贯穿于整个成长过程。从孩子认知世界开始,家长的安全教育就应伴其左右,从生活点滴中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和对危险物品、危险地带的准确判断,确保孩子能够在面对危险时预知结果而及时终止危险行为。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知识灌输,让孩子明白确保安全是做好一切事情的前提。
当孩子迈入学校,学校要成为学生接受安全教育的主要阵地。与家庭灌输的安全意识互补的是,学校同时还要注重常识性急救知识和实际自救知识的培养,让学生具备化解危险的能力。同时,安全教育不能只是一个课外讲座,还应该是一门学科,是每个学生在期末都要争取优秀的学科,是和中、英、数等同样重要的学科,而不是一听就忘、一笑而过的课外知识。不仅如此,学校还应该培养学生对生命的尊重,在生命面前应有崇敬、畏惧的态度,唤起对生命的热爱和爱护。并且要培养学生的责任心和感恩之情,让他们懂得保护好自己的生命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父母、对家人、对朋友的负责。
当然,防止溺亡,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如果这些溺亡的青少年能够预判自己在做的事情是威胁自身安全的行为,悲剧也许可以避免。在我们周围,尽管水库、江河等事故高发地上“禁止游泳”、“后果自负”等警示牌匾非常醒目,但往往是形同虚设,野泳者往往“屡禁不止”。由此来讲,除了竖立警示牌,相关职能部门显然还需要有其他有效的应对措施来确保“有禁必止”,从而保证更多的生命之花能够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