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处处学习贯彻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健全调处新机制 服务林业新常态

04.02.2015  12:21

林权争议调处处于2月2日传达学习了“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推进会暨全省林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到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对林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的新期盼,把握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新机遇,围绕创建平安广东、建设和谐林区的目标要求,主动治理山林纠纷的矛盾,推进林区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更好地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林区环境。

一、服务新常态,主动谋划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目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农村民对土地的重视,以及我省新一轮绿化大行动的全面推进和林业事业改革的深入,林区矛盾将会不同程度地被激活,原有的历史积存的骨头案要化解将越来越难,同时又难免会引发出新的山林纠纷,这将对我们调处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调处部门必须要认识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巩固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发挥主动治理山林纠纷的主观能动性,行动上要将调处工作主动融入到新常态去。

(一)适应林业改革发展新常态,将调处工作贯穿到深化集体林权改革中去。今年仍然是全面深化改革关键年,更是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中的四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中考之年。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重要林业工作之人,而影响林权进度重要因素就是有不少权属不清、纠纷存在的问题。要真正将林地林木权属落实到经营者手上,必须配合林改对有纠纷的林地加大调处力度,最大限度把山林纠纷矛盾化解在市、县,化解在基层,决不能搞“矛盾上交”,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林区环境。

(二)顺应人民群众诉求新期盼,将调处工作贯穿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中去。据省委维稳办和省信局通报,山林纠纷案发率已排全省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案发量的前五位,并呈现出山林纠纷集体上访宗数明显增多、重信重访缠访发生频率高及信访诉求涉及部门复杂等特点。可以说林区不稳定因素很大程度是林农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或者说林农的合理诉求仍然得不到及时解决。面对已掌握积存的7814宗案件,要及时进行了稳控和化解工作。这些尚未调结的纠纷案件,均是跨越时间长、案情纷繁复杂、矛盾极易激化、调处难度极大的硬骨头案件,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集体性上访或群体性械斗的隐患。因此,调处部门要主动作为,顺应林农的新期盼,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把握创建平安广东新常态,将调处工作贯穿到构建平安和谐林区中去。要建设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必须处理好涉林矛盾化解工作。为此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开展加强社会建设、创建平安广东活动的总体部署,扎实抓好以“化解矛盾纠纷促和谐”为工作目标,坚持“抓重点、攻难点、展亮点”,不断加强新形势下山林纠纷预防和化解纠纷矛盾的基础工作,不断创新丰富山林纠纷调解工作内涵,建立覆盖广、排查准、调解快的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促进山林纠纷调解工作的不断深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健全新机制,推动山林纠纷主动治理。 随着我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林地的价值不断显现,群众受到资源利益等因素的驱动,涉林信访及山林纠纷矛盾仍然还时有发生,甚至在个别地方处于高发状态。因此,调处部门要审时度势,努力在机制上完善和创新,积极探索具有广东特色的山林纠纷调处机制。

(一)排查研判通报机制。对“三跨两访”积案和各级各地挂账督办的重点案件,要求各地调处部门要结合当前形势需要,再进一步排查梳理,加强对突出纠纷问题的排查分析,掌握信息动态,及时做好防控稳控工作。尤其要对已掌握积存的7814宗案件主动排查涉林权属风险隐患,及时做好稳控和化解工作。同时也要对已受理的2299宗历史积案加大力度,努力尽快结案。

(二)联席会商解决机制。对已建立的省内粤东、西、北联调机制及跨省协商机制,按照“联防、联调、高效”的原则和防范区域重点难点的要求,共同推进三片区突出山林纠纷问题的解决。健全已建立的“粤闽赣湘桂浙”六省山林纠纷联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粤闽赣湘桂浙边界山林纠纷联调章程》,适时召开“浙闽赣湘粤桂(六省)山林纠纷调处联席会议”,妥善处理省际山林纠纷调处工作。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必须充分发挥“环粤、粤内联调圈”的作用,加强了沟通和联系,实现了信息联通、感情联谊、纠纷联调、案件联防,能力协作解决跨区域纠纷。

(三)联调处置维稳机制。进一步加强省林业厅与省司法厅调解业务的合作,发挥好已出台的《关于建立广东省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合作联调机制的意见》指导作用,推动各地林业、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合作,大力推进山林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的全面对接,充分借助全省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和覆盖全省镇、村、组三级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调处山林纠纷懂法律、善调解、村情民意熟的长处,大幅提高山林纠纷调解工作覆盖面、专业性、成功率,全力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山林纠纷调解机制。

(四)专家会审机制。发挥已成立的由35名专家组成的跨区域、综合性、行业性、专业性的《广东省山林纠纷调解专家委员会》平台作用,对重大典型案件引入专家会审把关、破解疑难复杂案件的工作机制。继续组织调解专家下基层开展送法解民忧活动。通过摆摊设点直接与群众面对面,为林农解疑释惑,帮助政府把脉当地疑难案件,为群众释法答疑,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申请调处的水平。


[阳江]举办学习宪法专题讲座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贯彻实施宪法,林业厅
[湛江]举办2018年依法行政专题研究班
为提高湛江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林业厅
[江门]举办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培训班
为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品质提升的水平和质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