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江水量调度管理办法》将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10.04.2015  20:00

  《广东省东江水量调度管理办法》于2015年3月1日经省政府第十二届43次常务会议通过,4月1日省政府令第212号颁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六章二十五条,明确了东江水量调度的原则,调度依据和调度责任,规定了日常调度、应急调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东江流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解决东江水量调度主要矛盾、保障东江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附件:《广东省东江水量调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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