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重心转向压缩牟利空间 调控思路走向长期

30.09.20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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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8月房价环比涨幅居首的桂林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加强相关调控措施,包括第三套及以上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2年才能转让,注销所涉及房源重新销售的价格不得高于上次合同备案价格等。此前几天,石家庄、重庆、南宁等七城同时收紧调控。

  自去年“9·30”楼市政策落地以来,房地产调控收紧已持续一年,迄今为止,全国已有超过100个县级以上城市跟进。从限购、限贷、限价到限售、限商,再到租售同权、购租并举,房地产调控已经从最初的对量的管控,转向压缩牟利空间,打击投机行为,促使住房向居住属性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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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效 房地产市场持续降温

  2016年9月30日,北京率先出台房地产收紧政策,给当时火热的市场浇下一盆凉水。迄今为止的一年间,全国有超过100个县级以上城市发布了150余次与房地产调控相关的措施。

  中国房地产协会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康俊亮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调控与以往历次调控相比,涉及面广,“基本上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所有环节,包括土地供应、房屋销售,以及开发企业融资端与购房人购房端的金融调控等,而且力度远超以往调控”。

  在各地调控措施不断升级的作用下,燥热的房地产市场明显降温,逐步回归稳定。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9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涨幅超过1%的有50多个城市,超过4%的多达11个,同比涨幅超过20%的城市有12个。其中,合肥、厦门同比涨幅高达47%,南京为43%,上海新建住房价格同比上涨39.5%,深圳同比上涨34.5%,北京同比上涨30.4%。二手房价格方面,合肥同比上涨50.1%,北京同比上涨40.5%,上海同比上涨37.4%,厦门同比上涨37%,深圳和广州分别上涨28.8%和24.7%。

  一年后,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8月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显示,环比涨幅超1%的仅桂林一地,已没有同比涨幅超过20%的城市。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表示,2016年“9·30”政策出台后,住宅市场迅速降温,交易量在去年最后三个月稳定下滑。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基调确立下来后,调控不断收紧,交易量下滑趋势延续到2017年。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刘爱华表示,房地产市场经过去年以来的调控,效果不断显现,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抑制,今年8月,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或持平,同比涨幅全部回落。同时,去库存进度加快。8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同比下降12%,降幅比上月末扩大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