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5月1日起开始执行

06.05.2015  12:38

今年初广东省政府发出《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标准和适用地区详见下表)。

5月即将来临,新标准马上就要开始施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醒全省各类用人单位,要主动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要立即进行调整提高,严格落实最低工资规定,提高相应职工工资水平。希望企业通过不断完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招用和留住企业发展所需人才。希望广大劳动者多关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监督企业落实最低工资规定,不断提高自身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希望媒体和社会各界多宣传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共同监督新标准的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在新标准开始施行后,开展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