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调研组肯定东莞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经验

24.11.2016  11:08

莞城罗沙社区服务中心(资料图)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秦光荣率调研组到我市调研城市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有关问题,了解我市城市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的经验做法,听取我市对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东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丽琼、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满堂等陪同调研。

补助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经费超60亿元

调研组实地走访东城东泰社区居委会、莞城罗沙社区居委会,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

据介绍,自2010年以来,我市全面开展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目前,已构建起城乡一体、职责明晰、制度健全、服务完善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改革奠定了基础。

我市全面推行社区居委会工作清单制,解决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问题。通过制定印发村(居)委会依法履职和依法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开展工作两份清单,厘清事权划分。

同时,我市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两个中心”的社区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目前,我市全部社区已建成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593个村(社区)中建有132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并引进了14家社会组织负责运营管理。

为减轻社区负担,我市从2013年起全面实施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财政补助机制。截至目前,市财政补助到村(社区)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费达60.43亿元。预计到2018年底,我市能基本实现公共财政全额负担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和人员经费。

肯定东莞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经验

调研组表示,此次调研主要是为了解各地城市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的经验做法,推进《组织法》的修订工作。

调研组充分肯定我市的城市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经验,认为东莞重视城市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坚持问题导向,不断以创新思维推进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为城市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工作积累经验。调研组要求我市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继续为《组织法》修订工作多提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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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自治亮点

莞城街道

建立议事机制鼓励居民自主服务

莞城街道通过“自主提议、一事一议、群众评议、政府审定”的议事机制,规范“要做什么、能不能做、效果如何、政府奖补”几个动作,引导和鼓励居民自我服务、民主决策,协商解决生活事、身边事。

街道以45个居民小组长、92支义务巡逻队、2000多名楼长栋长为推进自治的主体,以具体项目为单元推动自治开展,并引导小区成立业委会自治,使得居民自治常态化与长效化。

东城街道

引入社工提升居委会服务水平

东城街道从2009年起向有资质的社工机构购买社工岗位30个和社会工作服务,以专业的手法在社区开展系列关爱老人、妇女、青少年、弱势群体等活动。

据统计,  2015年街道通过引进社会力量,服务个案达800多宗;举办各类社区活动2000多场次,服务人数超过1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