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停车调节费拟改为按次收费 最高收费每次60元

14.10.2014  10:29

  争议颇多的深圳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方案有重大调整:或将不按停车时长收费,而是按次收,最高60元/次。非经营性停车场不再免收调节费。深圳市交委昨日发公告称,10月23日将就调整后的方案召开听证会第二次会议。     

  二次会议是“8月听证会的延续

  昨日,深圳市交委的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举行深圳市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听证会第二次会议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宣布将在2014年10月23日(星期四),举行“深圳市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听证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是‘深圳市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听证会’的组成部分,是8月21日听证会第一次会议的延续。”《公告》中表示。

  昨日市交委还同时公布了在听证会上讨论的方案。记者看到,与此前的方案相比,这次讨论的方案有了大的调整。上次听证会上公布的2个方案,都是按照停车时长来收费。方案一中收费时段为7:00—21:00,一类区域收费标准为6元/半小时,方案二则不分收费和免费时段,全天收费标准为5元/半小时。因此停车一天最高收费为240元。

  而此次公布的方案也有两个备选方案,其中方案一为最高40元/次,汽车进、出停车场的时刻均在高峰时段,则将按照次数收取40元/次的调节费,并建立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启动收费、调整收费与交通运行车速挂钩的联动机制,方案二则为最高60元/次,同样实行全市晚高峰车速与调节费的标准联动。

  事实上,2013年深圳市发布的2次调节费建议方案中就提出按次收费方案。今年8月份的听证会上,也有听证代表金焰提出了“按次收费”的方案。但在当时的听证会上,金焰提出的“按次收费”,未获得认可。

  当前非工作日将不收取调节费

  方案中还提出了建立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启动收费、调整收费与交通运行车速挂钩的联动机制,市交通运输委会同市公安交警局等部门每三个月定期对交通运行状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以所在停车分区平均车速是否符合目标车速作为启动或调整收费的依据。

  其中,目标车速是根据深圳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和《深圳市城市交通白皮书》的要求,确定晚高峰目标车速范围为:一类区域25km  /h≤V≤28km  /h,二类区域30km  /h≤V≤33km  /h,三类区域33km  /h≤V≤36km  /h。

  而根据交委公布的目前晚高峰三类区域的车速,非工作日的晚高峰平均车速分别为28.63km  /h、33.26km/h、37.73km  /h,全部在目标车速范围内。市交委方面表示,这意味着非工作日将不收取停车调节费。

   深圳听证会首次开两场

  昨日市交委在公告中,强调了10月23日举行的会议,不是第二次听证会,而是“听证会第二次会议”。这也是深圳听证会首次举行了2次会议,开创了行政决策听证会一种新的模式。

  有关人士指出,市交委开听证会第二次会议,主要是考虑到调节费事关重大,而在第一次会议中,很多代表就听证方案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关于行政决策听证会,广东省的相关文件中,只是要求“需组织召开听证会”,但是并没有明确,如果听证会后需要重新论证,该采用哪种形式。而深圳方面,则采取了再次召开会议,邀请听证代表共同商讨方案的方式,来进行重新论证。“还是希望这个重大决策能够尽可能得到市民的支持,如果没有市民的支持,再好的设想都无法实现。

  此前,广州在就停车费召开听证会时,虽然市民的反对声较大,但是最终仍通过了方案。对此,相关人士称,深圳的听证会属于行政决策听证会,而广州那次的听证会则属于价格听证会,两次听证会有着不同的性质,因此操作方式、结果也不相同,不好进行直接对比。

  停车调节费方案前后对比

  原方案:按时长收费

  方案一

  征收时段:7:00—21:00

  工作日:一类区域6元/半小时,二类区域:4元/半小时,三类区域2元/半小时。

  非工作日:一类区域3元/半小时,二类区域2元/半小时,三类区域1元/半小时。

  一次连续停车计费时长不超过14小时。

  方案二

  征收时段:全天24小时。

  工作日:一类区域5元/半小时,二类区域3元/半小时,三类区域2元/半小时。

  非工作日:一类区域3元/半小时,二类区域2元/半小时,三类区域1元/半小时。

  一次连续停车计费时长不超过24小时。

  新方案:按次收费

  方案一

  进、出停车场时刻均在高峰时段,收费标准(基准收费标准)为:一类区域40元/次,二类区域20元/次,三类区域10元/次;进、出停车场的时刻只有一端在高峰时段,收费标准为基准收费标准的75%;进、出停车场的时刻两端均在平峰时段,收费标准为基准收费标准的50%;进、出停车场的时刻一端在平峰时段、另一端在低峰时段,收费标准为基准收费标准的25%;进、出停车场的时刻两端均在低峰时段,收费标准为0。

  方案二

  进、出停车场的时刻均在高峰时段,收费标准(基准收费标准)为:一类区域60元/次,二类区域30元/次,三类区域15元/次;进、出停车场的时刻只有一端在高峰时段,收费标准为基准收费标准的50%;进、出停车场的时刻两端均在平峰时段,收费标准为基准收费标准的25%;进、出停车场的时刻一端在平峰时段、另一端在低峰时段,收费标准为基准收费标准的12.5%;进、出停车场的时刻两端均在低峰时段,收费标准为基准收费标准的0%。

  四大变化

  收费降低 停车10小时少交60元

  此前按时长收费的方案,最遭非议的是收费标准过高。如果按照原来的方案二,上班族一天在早晚高峰到达单位,正常上下班一般停车时长(08:30-18:30)按10小时计算,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为120元,加上现有路外停车场经营性停车收费(每天最高60元),停车收费共计为180元。而如果是按次收费的话,上班族一天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早上8点30分进入停车场,18点30分出停车场,则停车调节费为方案二60元/次,加上现有路外停车场经营性停车收费(每天最高60元),停车收费共计为120元。

  非经营性停车场不再免征

  此次方案还将所有的路外停车场纳入了收费范围。此前,明确区分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停车场,导致不少的非议,认为这会造成不公平。而新的方案则规定,除了小区的月卡住户可免交调节费,其余停车行为都属于调节费收取对象范围内。

   一类区域明显减少 二类区域增多

  两次的方案都对停车区域进行了区分,但是此次一类区域中,只有罗湖、福田、南山、前海等区域的中心城区被列为一类区域,其余的如此前提到的宝安、龙岗、龙华等区域的中心城区则被归为二类区域。

  调节费与时长无关 想省钱需错峰

  此次方案最大的变化,就是将停车调节费与停车时长脱钩,而是按停车次数收费。如果是早高峰入停车场,晚高峰期间出停车场,才会收取基准价,即40元/次或者是60元/次的调节费。这也符合了引导错峰出行、减少开车次数的原则。南都记者测算,如果是按照按次收费的方案,则上班族如果开车上下班,每天多缴纳的费用为60元/次的调节费,一月按照20个工作日计算,则多缴纳1200元的停车调节费。 南都记者 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