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增聘55名调解员
中新网深圳1月21日电(记者 郑小红)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21日在前海向20多名新聘调解员颁发了聘书。
据悉,为满足内地和香港资本市场纠纷解决的需要,该调解中心今年共增聘55名调解员,在册调解员达86名,全部为资本市场领域的专业人士,分别来自香港、北京、山东、上海、西安、广州、深圳。
由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主办的“自贸区资本市场争议解决机制创新与实践”研讨会,当天也在前海召开。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前海管理局、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等给予研讨会的特别支持。
来自内地和香港数十家金融机构的高管和法务人员,与法官、仲裁员、调解专家、金融行业律师及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共约200人参会交流。
研讨会由调解中心秘书长王波主持。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巡视员黄铁军发表主题致辞。
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副理事长、华南国仲(深圳国际仲裁院)主任(院长)刘晓春表示,此次研讨会有利于促进粤港地区资本市场业界的合作与交流、提高自贸区资本市场争议解决水平、营造健康有序的自贸区金融环境。
据其介绍,调解中心自2013年9月正式运作以来,积极引导投资者和资本市场经营主体理性解决纠纷,运用“四位一体”机制,妥善解决了大量投诉和纠纷,获得了广大市场主体的好评。
刘晓春认为,2016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强调要“落实市场经营主体的首要责任、推进纠纷调解机制”,而调解中心创新的“四位一体”资本市场纠纷解决机制,正可以融合调解、仲裁、自律和监管等各方力量,为市场主体提供免费调解服务,防范经营风险、妥善解决经营纠纷。
刘晓春建议资本市场行业协会在协会章程中明确引入“四位一体”机制,规范会员通过调解中心“四位一体”机制解决相关纠纷。
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行政总裁吴子威介绍了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设立和发展情况。长盛国际律师事务所香港分所合伙人、华南国仲仲裁员岑君毅作“资本市场纠纷调解—仲裁—再调解”主题发言,分享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仲裁经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