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

10.10.2015  10:18

——从第三次经济普查法人单位情况看广东经济发展

 

   内容摘要: 本文根据广东省第二次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从法人单位变化角度分析了广东经济发展变化情况,指出我省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 广东 经济普查 法人单位 经济发展 分析

 

  2008-2013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之间的五年,也是国际金融危机后的发展阶段。这期间,广东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从原来的高速增长转入了中高速增长,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作为市场主体的广东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规模加速扩大,结构不断优化,活力不断增强,呈现“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的特点。

    一、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发展情况

  (一)广东法人单位总量增加,经济增长活力进一步提升。

  基本单位作为国民经济的细胞,是推动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原动力。2013年,广东拥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07.26万个,比2008年增加45.50万个,2009-2013年均增长11.7%,增速比2004-2008年平均增速高2.5个百分点;从业人员3947.17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847.78万人,年均增长5.0%,增速比2004-2008年平均增速高5.2个百分点;资产总规模475155.53亿元,比2008年增加263750.33亿元,年均增长17.6%,增速比2004-2008年高0.7个百分点。这充分表明了广东市场经济发展比较成熟,社会投资创业热情高,经济发展活力充足。

 

图1  二经普与三经普法人单位、从业人员、资产情况比较

 

  从法人单位数量看,2013年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30.09万个,占28.1%;批发和零售业29.11万个,占27.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3.19万个,占12.3%。

  从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看,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2058.98万人,占52.2%;批发和零售业349.49万人,占8.9%;建筑业248.02万人,占6.3%。

  从企业法人资产规模看,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金融业195216.41亿元,占41.4%;制造业80640.31亿元,占17.0%;房地产开发业53619.72亿元,占11.3%。

  

表1  按行业分组的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项目

法人单位

(万个)

比重

(%)

从业人员

(万人)

比重

(%)

资产
(亿元)

比重

(%)

总        计

107.26

100.0

3947.17

100.0

475155.53

100.0

第二产业

33.47

31.2

2353.1

59.6

104534.22

22.0

  采矿业

0.28

0.3

9.88

0.3

1528.79

0.3

  制造业

30.09

28.1

2058.98

52.2

80640.31

17.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84

0.8

37.75

1.0

11437.7

2.4

  建筑业

2.39

2.2

248.02

6.3

11690.56

2.5

第三产业

73.8

68.8

1594.07

40.4

370621.31

78.0

  批发和零售业

29.11

27.1

349.49

8.9

37282.81

7.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67

2.5

133.98

3.4

18809.92

4.0

  住宿和餐饮业

1.86

1.7

85.31

2.2

2178.89

0.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71

2.5

70.63

1.8

7471.98

1.6

  金融业

0.23

0.2

51.52

1.3

195216.41

41.1

  房地产业

4.17

3.9

116.53

3.0

53619.72

11.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19

12.3

191.65

4.9

46727.78

9.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6

3.4

68.19

1.7

4066.59

0.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55

0.5

20.6

0.5

2077.73

0.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76

1.6

37.65

1.0

470.86

0.1

  教育

3.61

3.4

162.55

4.1

250.34

0.1

  卫生和社会工作

1.04

1.0

67.12

1.7

191.08

0.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7

1.4

26.73

0.7

1147.74

0.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82

6.4

200.61

5.1

--

--

 

  (二)产业高端化趋势明显,第二产业优势企业集聚壮大,第三产业新兴业态蓬勃发展。

  1.第三产业的单位数量、规模和吸纳就业增速明显高于第二产业。

  2013年,广东二产、三产的法人单位分别为33.47万个和73.80万个,比2008年分别增长55.0%和83.6%;从业人员分别为2353.10万人和1594.07万人,分别增长17.3%和45.8%;资产规模分别为104534.22亿元和370621.31亿元,分别增长91.7%和1.36倍。

  全省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数量比例由2008年的34.9:65.1调整为31.2:68.8;从业人员比例从64.7:35.5调整为59.6:40.4;资产规模比例从25.8:74.2调整为22:78。

  第三产业增加值在2013年超过第二产业,是近10年来首次超过第二产业。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8994.22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为30503.44亿元,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由2008年的5.4:50.3:44.3调整为4.8:46.4:48.8。

  

表2  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情况表

 

2013年年末

2008年末

增长率(%)

法人单位(万个)

从业人员(万人)

资    产

(亿元)

法人单位(万个)

从业人员(万人)

资    产(亿元)

法人

单位

从业人员

资产

总  计

107.26

3947.17

475155.53

61.77

3099.39

211405.20

73.6

27.4

124.8

第二产业

33.47

2353.10

104534.22

21.59

2005.82

54537.98

55.0

17.3

91.7

第三产业

73.80

1594.07

370621.31

40.19

1093.56

156867.22

83.6

45.8

136.3

 

  2.第二产业整体向优势企业、高端行业集聚。

  建筑业加快集聚。受国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扩大投资政策影响,以及房地产业投资加快等影响,建筑业企业规模明显增大。与2008年相比,2013年建筑业法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增长65.6%和162.1%,资产规模增速显著高于数量增速,表明建筑业行业向优势企业集聚进程加快。

  制造业结构不断优化。第二产业中从事制造业的法人单位最多,为30.09万个,从业人数达到2058.98万人,分别占全省第二产业的89.9%和87.5%,占全国制造业的13.4%和16.4%。显示了广东作为制造业大省的地位。高端制造业发展势头良好,其中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为5850家,资产总计6654.38亿元,实现总产值29283.54亿元,占制造业的28.8%,增加值6654.38亿元,占制造业的27.9%;先进制造业为14881家,资产总计36399.59亿元,实现总产值53041.61亿元,占制造业的52.5%,增加值12714.98亿元,占制造业的53.2%。2008-2013年,高技术制造业和先进制造业的企业数量、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均高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表明广东正逐步从制造业大省向制造业强省转变。

  

表3  规模以上工业、高技术制造业、先进制造业工业总产值和增加值情况表

 

2013年

2008-2013年均增速(%)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高技术

制造业

先进

制造业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高技术

制造业

先进

制造业

企业法人(个)

41173

5850

14881

6.6

9.7

7.0

总产值(亿元)

109673.07

29283.54

53041.61

11.8

12.0

11.4

增加值(亿元)

26540.01

6654.38

12714.98

9.5

13.1

9.8

    3.第三产业增速加快,产业形态更趋丰富。

  第三产业快速发展,法人单位数量年均增长12.9%,资产总额年均增长18.8%。金融业和房地产业资产规模增速明显高于数量增速,反映金融业和房地产业企业平均规模集聚扩张。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和批发零售业保持较快发展,法人单位数量年均增长分别为12.5%和15.5%,资产年均增长分别为18.2%和25.1%。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等服务业增长乏力,法人单位数量及资产年均增速均低于第三产业。

  

表4  按行业分组的第三产业单位数和资产年均增速

第三产业

年均增速(%)

法人单位

资产

总        计

12.9

18.8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3.4

15.4

  金融业

3.2

18.2

  房地产业

7.9

18.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8.7

17.0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6.6

16.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5

18.2

  批发和零售业

15.5

25.1

  住宿和餐饮业

6.9

10.0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7.7

9.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9

17.5

  教育

4.3

19.1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5

10.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0.6

15.9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4.3

--

 

  服务业新业态热点纷呈,2013年广东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的比重为57.8%,比2008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其中以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信息服务业、商务会展、总部经济、电子商务、健康服务等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保持稳定而较快的发展,增速高于整体服务业,所占比重不断提升。

  (三)区域发展更趋协调,珠三角转型升级加快,粤东西北地区发展提速。

  1.珠三角地区仍是法人单位的主要聚集区。

  从法人单位数量看,2013年珠三角9市、粤东4市、粤西3市和粤北山区5市的法人单位数分别为84.99万个、7.04万个、7.83万个和 7.41万个,珠三角占比达79.2%,与2008年相比,提高了2.1个百分点;从就业人员数量来看,珠三角9市、粤东4市、粤西3市和粤北山区5市的法人单位数分别为3166.27万人、295.59万人、237.76万人和246万人,珠三角占比达80.2%,与2008年相比,降低了2.1个百分点;从资产规模看,珠三角占比达89.9%,与2008年相比,降低了0.6个百分点。

  

图2  法人单位区域分布情况

 

   

  法人单位数量前五位的分别是深圳、广州、东莞、佛山和中山市,合计占全省的65.8%,后五位的分别是清远、潮州、河源、云浮和汕尾市,合计占全省的5.7%。中山、深圳、湛江、东莞、云浮、惠州、茂名、江门市法人单位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见表5)。

  

表5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

地    区

2013年

2009-2013年均增速(%)

单位数量

(万个)

从业人员

(万人)

单位数量

从业人员

广 东

107.26

3947.17

11.7

4.9

广 州

19.89

679.52

5.8

4.7

韶 关

1.84

59.99

9.8

5.2

深 圳

23.72

970.41

18.0

7.8

珠 海

3.86

108.95

11.5

4.6

汕 头

3.14

118.01

6.7

4.2

佛 山

9.92

332.15

10.0

3.0

江 门

4.02

116.48

13.0

0.3

湛 江

3.37

86.15

16.5

3.9

茂 名

2.91

94.82

13.5

8.3

肇 庆

1.95

76.43

7.4

5.9

惠 州

4.61

161.50

14.4

6.0

梅 州

1.63

53.00

4.2

1.9

汕 尾

0.66

44.09

3.7

9.8

河 源

1.33

39.95

11.6

5.0

阳 江

1.55

56.98

11.1

7.3

清 远

1.51

57.04

8.4

3.3

东 莞

10.68

530.11

15.1

3.3

中 山

6.34

191.96

19.0

2.2

潮 州

1.48

52.69

6.0

4.7

揭 阳

1.76

80.80

4.6

4.7

云 浮

1.10

36.15

14.6

7.5

 

 

 

 

 

珠三角

84.99

3167.50

12.3

4.9

粤东西北

22.27

779.66

9.5

5.2

粤东

7.04

295.59

5.7

5.2

粤西

7.83

237.95

14.2

6.4

粤北

7.41

246.12

9.1

4.3

 

  2.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布局各有特色。

  从区域的行业布局看,珠三角产业结构明显优化。2013年,珠三角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0:45.3:52.7,与2008年的2.4:50.3:47.3相比,服务业大幅上升5.4个百分点,占比超过二产,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而粤东西北地区仍处于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中,二产仍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2013年粤东、粤西的二产占GDP比重分别为55.9%、42.2%,比重仍高于服务业;粤北二产占比为41.7%,略低于服务业42%的比重。

  从制造业内部结构看,2013年,珠三角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省的比重达87.8%,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过半,达52.0%;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省的比重达94.8%,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29.4%;由此可见,珠三角比重均明显高于粤东西北地区。

  

表6  按区域分组的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情况表

 

 

2013年先进制造业增加值

2013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

绝对值(亿元)

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绝对值(亿元)

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全省

12714.98

47.9

6654.38

25.1

珠三角

11162.72

52.0

6310.15

29.4

粤东

325.80

16.3

175.67

8.8

粤西

867.67

49.8

36.89

2.1

粤北

358.79

26.6

131.68

9.8

 

  与此同时,粤东西北地区在省委省政府振兴发展等政策作用下,以钢铁、石化、热电等为代表的产业项目和交通等基础设施进展良好,带动粤东西北地区投资加快增长。2013年粤东西北地区投资分别增长23.0%、38.5%和23.4%,明显高于全省同期18.2%的平均增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5.3%、14.6%和10.5%,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总的来看,珠三角地区产业基础较好,优势企业和行业集聚发展的态势更明显,是我省转型升级的主力军。粤东西北地区在省委省政府支持政策作用下,也正进入加快发展的快车道,全省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3.区域发展更趋协调。

  粤东、粤西、粤北发展加快,2008-2013年GDP年均增速分别为12.0%、11.5%、10.2%,均高于珠三角水平。从区域差异系数来看,广东人均GDP差异系数从2008年的0.722下降到2013年的0.661,区域发展差异不断缩小,区域发展更趋协调。

 

图3  2009-2013年广东区域地区生产总值指数

 

   

  (四)民营企业迅猛发展,外商投资企业平稳增长。

  1.民营企业加速壮大,市场活力不断增强。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全省企业法人单位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国有企业法人单位0.87万个,减少20.5%,集体企业法人单位1.46万个,减少34.2%。民营经济快速增长,2013年民营企业法人单位83.67万个,增长86.5%,占全部企业法人93.0%,比2008年提高了4.9个百分点。其中私营企业55.87万个,增长69.3%。

 

表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企业法人单位情况表

 

2013年

比2008年增长(%)

 

企业法人单位(万个)

从业人员(万人)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89.96

3445.22

76.7

26.1

内资企业

85.01

2426.02

84.2

43.7

国有企业

0.87

109.29

-20.8

-22.3

集体企业

1.46

68.46

-34.4

-41.2

股份合作企业

0.74

16.20

36.5

-52.0

联营企业

0.47

9.26

256.3

17.8

有限责任公司

20.05

743.70

188.0

99.2

股份有限公司

1.25

190.18

91.2

69.0

私营企业

55.87

1216.67

69.3

40.0

其他企业

4.28

72.27

181.0

111.8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52

649.35

5.0

-4.4

外商投资企业

1.44

369.85

0.7

1.6

 

 

  从企业从业人员看,国有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9.29万人,减少22.3%;集体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8.46万人,减少41.2%。民营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快速增长,2013年民营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172.11万人,增长46.8%,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63.0%,比2008年提高了8.8个百分点。其中私营企业1216.67万人,增长40.0%。

  2.机构改革卓有成效,基本单位构成逐步优化。

  在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83.9%,比2008年末提高了1.5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5.1%,下降了3.1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单位占11.0%,提高了1.7个百分点。从增长情况看,2013年末比2008年末,企业法人单位增长76.7%,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增长7.7%。表明我省机构改革卓有成效,市场活力不断增强,同时社会服务组织更加丰富,基本单位构成逐步优化。

 

表8   按机构类型分组的法人单位情况

 

单位数(万个)

比重(%)

法人单位

107.26

100.0

企业法人

89.96

83.9

机关、事业法人

5.47

5.1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11.83

11

 

图4  法人单位数结构情况

 

   

  (五)较大规模企业主导作用明显,小微企业数量增多。

  1.百亿以上企业加快集聚。

  2013年,广东大型企业法人单位为3091个,仅占全部法人单位数的0.34%,但其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分别占全部数量的22.0%、35.4%和15.1%,主导作用明显。其中,营业收入百亿以上企业法人单位数为152家,(百亿以上企业统计不包括金融业)从业人员为138.06万人,营业收入为49706.65亿元,资产总额为30286.49亿元,呈明显的“强者更强”,加快集聚状态。从行业结构看,百亿以上企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63个)和批发零售业(62个);从区域分布看,珠三角地区144个、东翼1个、西翼6个、山区1个;从控股情况看,主要集中在国有控股(67个)、外商控股(30个)和私人控股(28个)。

  2.小微企业欣欣向荣。

  小微企业是广东企业的重要形式,也是提供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2013年,广东小型、微型企业数量占全部企业数量的95.5%,从业人员数占全部企业的48.9%。同时,小微企业的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也分别占全部企业的33.2%和25.4%,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表9  按规模分组企业法人基本情况表

2013年

总数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企业法人(个)

899609

3091

24938

202126

657038

从业人员(万人)

3445.22

757.41

911.70

1116.86

569.31

营业收入(亿元)

226652.13

80333.21

68498.81

59916.88

15444.01

资产总额(亿元)

475155.53

71839.62

81813.57

68992.99

51571.49

 

注:按《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规定,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分组数据不含金融、铁路系统等数据。

 

  (六)广东法人单位总量居全国首位,与江苏、浙江、山东等沿海省份相比具有一定优势。

  2004-2007年,广东法人单位总量一直保持全国首位,但2008年和2009年被江苏超过,2009年,广东法人单位比江苏少1796个。2010年广东重回全国首位。2013年广东法人单位为107.26万个,占全国总数的9.6%,比2008年末提高了1个百分点。与江苏、浙江、山东相比,2013年广东比江苏法人单位(104.9万个)多2.4万个,比浙江(96.4万个)多10.9万个,比山东(82.6万个)多24.7万个。

 

图5  粤苏鲁浙法人单位数量比较

 

   

  从业人员方面,2013年,广东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947.17万人,占全国总数的11.1%;比江苏2013年末从业人员数(3648.1万人)多299.07万人;比浙江(2805.4万人)多1141.77万个;比山东(2867.9万人)多1079.27万人。

 

图6   粤苏鲁浙从业人员数比较

 

 

   

  从企业资产看,2013年,广东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47.5万亿元,占全国总数的10.2%。比江苏2013年末资产总计(40万亿元)多7.5万亿元,比浙江(32.6万亿)多14.9万亿,比山东(27.8万亿)多19.7万亿。

 

图7  粤苏鲁浙企业法人资产总计比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人单位区域分布不平衡,仍然集中在珠三角地区。

  占全省土地面积30%的珠三角地区,集聚了全省近80%的法人单位和地区生产总值,特别是将近95%的百亿以上大型企业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看,2013年全国为41908元,广东为58833元,珠三角地区为93114元,粤东西北地区仅为28636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0%,不到珠三角地区的1/3。2013年,广东省区域差异系数为0.661,远高于江苏(0.41)、山东(0.45)、浙江(0.26)等地。

  (二)从业人员结构性矛盾影响产业结构提升的步伐。

  新常态下广东产业转型升级,必须促使广东产业沿国际价值链升级,由价值链低端向价值链高端攀升。这其中,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紧缺无疑将影响到广东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成为困扰广东提升发展质量的重大难题。另外一方面,当前服务业的发展越来越重视生产与消费的同步性和服务自身的差异性、个性化,使得服务提供者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因此,人才的紧缺也将制约广东服务业的持续发展。根据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广东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业人员占比为10.7%,低于江苏(12.0%)和浙江(11.6%)等东部沿海发达省份。广东就业人员普遍学历较低,就业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状况与产业结构的提升存在差距,就业人员中低端人才多,高端人才少;普通人才多,专业化人才少;操作性就业者多,研发、技术性人才少。就业人员的结构性矛盾影响就业人员由第一、二产业向第三产业的转移,同时阻碍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三)产业结构仍然不够优化。

  近年来,广东的产业结构逐步优化,2013年广东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为48.8%,均高于江苏、浙江、山东等东部沿海省份。但是和发达国家相比,我省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普遍存在“两个70%”现象,即服务业占GDP的70%、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的70%,而我省服务业占生产总值比重不足50%,明显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也低于中等收入国家55%左右的平均水平。另外,从服务业就业人数来看,2013年我省服务业就业人员占全省35.1%,略低于江苏(37.0%)与浙江(36.4%)两省,服务业的“就业蓄水池”功能还未得到充分体现,就业吸纳潜力还有待挖掘。从服务业内部构成来看,传统服务业仍占主要地位,生产性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单位数、企业从业人员数和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占服务业的34.01%、40.73%、20.60%,还有较大发展提升空间。

  (四)企业规模实力较强,但比较优势仍然有待增强。

  2013年,广东大型企业法人达到3091个,占全省的0.34%,均高于江苏、浙江、山东等沿海发达省份,且广东单个企业资产5282.35万元,也均高于江苏、浙江、山东等沿海发达省份,呈现出较强的整体规模实力。但与这些发达省份相比,广东大型企业的比较优势并不明显,仍然有待增强。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发展来看,广东单个企业资产总额为1.93亿元,略低于江苏(1.99亿元)与山东(2.01亿元);单个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为2.58亿元,也低于江苏(2.85亿元)与山东(3.27亿元)。从高技术企业的发展来看,广东拥有5802家高技术企业,数量上远远领先江苏、浙江、山东。但在单个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上,广东(4.80亿元)仍略低于江苏(5.11亿元)。大型企业与高技术企业效益的提高将直接影响到广东经济发展在全国地位的夯实与提升。

   三、政策建议

  (一)坚持不懈推进高端制造业发展,建设制造业强省。

  在国家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下,作为全国的制造业大省,广东在制造业发展过程中应当推进高技术制造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形成广东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做好全国制造业结构优化的先锋。以治理高能耗、高污染、淘汰落后产能为突破口,推动制造业企业向研发、服务、价值链高端发展,提高现有制造业企业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同时,抓住当前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发展的重要机遇,加大对高端制造业企业在土地、资金等资源的政策扶持,重点突破核心技术攻关,加快促进新兴的高附加值产业项目的建成投产,培育一批高端制造业龙头企业,抢占市场,将广东建设为制造业强省。

  (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产业整体市场竞争力。

  国际经验表明,制造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其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更多的是靠现代服务业的支撑。大力发展面向生产的现代服务业,既可提高工业生产效率,也可促进服务业的发展,推动经济发展。在巩固和提高餐饮住宿、批发零售等传统服务业的基础上,通过加大物质资本要素和人力资本要素的投入以及财政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重点扶持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信息服务业、商务会展、总部经济、电子商务、旅游和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发展的产业关联和良性互动,提升广东产业的整体市场竞争力。

  (三)抓住“一带一路”新机遇,打造对外开放新格局。

  广东是最早对外开放的省份之一,也一直是我国吸引外商投资最多的地区之一。在当前全球化的趋势下,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门户地区,广东应当抓住建设“一带一路”的战略机遇,充分利用我国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有重点的在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加强国外资本、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的引进,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国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与亚非欧及世界各国,特别是与南亚、东南亚和非洲企业的联系与市场开拓,培育更多国际知名企业。

  (四)加快粤东西北振兴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在新常态背景下,应抓紧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要求,针对粤东西北地区企业数量不多,企业规模不大的现状,鼓励大众创业,促进企业数量增长,强化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的内生动力。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加快东西北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借助高铁、轻轨及高速公路等综合交通的发展,结合优越的生态环境优势,瞄准世界产业发展前沿,积极引入和培育大型企业,特别是百亿以上企业。充分发挥大型企业的带动作用,集聚关联产业,通过产业园区的建设提高产业和人口的聚集度,坚持产城互动、产城融合的可持续城市化发展路径。同时,在产业联系上进行合理的空间组织,使珠三角与东西北地区形成“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五)完善自主创新机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突破产业价值链两端的关键环节,促进企业向产业链和价值链的高端发展。充分发挥政府的引领和促进作用以及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构建新型产学研体系,完善企业在产学研合作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建立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方式,形成“市场-研发-效益-再研发”的良性循环,提升企业持续的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探索企业自主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的扶持力度。同时,吸引和集聚一批高素质人才和学习型组织,提升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六)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做大做强小微企业。

  从当前的发展趋势来看,民营企业在广东未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日益突出。通过构建并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系统,落实对民营企业在税收、科技投入、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扩大民营经济数量规模,并鼓励民营企业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做大做强,提升民营经济的发展水平。同时,通过金融支持,推动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以“新型孵化器”为载体,构建“众创空间”,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加快培育发展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

 

 

 

 

                                                                                                                                        供稿单位:省经普办

                                                                                                                                          撰    稿:刘智华  张汉杰  周 前

 

 

 

  

注释:

  [1]经济普查范围:

  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

  和个体经营户。

      [2]第二、三产业的划分: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3]小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广东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4]广东省民营经济的统计范围包括: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中的集体企业(120)、股份合作企业(130)、集体联营企业(142)、其他联营企业(149)、私营独资(171)、私营合伙(172)、私营有限责任公司(173)、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74)、其他企业(190)、个体户(410)、个人合伙(420)。

  工商登记注册经济类型中由集体、私人、其他控股的以下混合经济: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143)、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59)、股份有限公司(160)、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210)、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22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企业(240)、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9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310)、中外合作经营企业(32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40)、其他外商投资企业(390)。

  [5]珠江三角洲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和肇庆。粤东指汕头、汕尾、潮州和揭阳。粤西指湛江、茂名和阳江。粤北山区指韶关、河源、梅州、清远和云浮。

  [6]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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