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业内谈广州电动车“禁电”风波:望改禁为管
广东新闻网广州10月29日电 (记者 唐贵江)广东省电动自行车产业发展报告暨媒体见面会28日在广州举行,针对此前广州宣布的关于电动车最新限制的一些规定,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副部长、广东电动车产业联盟发起人黄镇泽称,希望广州能改“禁”为“管”。
电动自行车介于自行车和摩托车之间,采用蓄电池作为动力来源,一般时速达到20公里。它从1995年在中国生产出第一辆以后,作为一种绿色环保的交通工具,具有便捷省力、低噪音、无污染、价格便宜等显著特点,适应了人们的需求,迅速打开了市场。
2014年10月10日,《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针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生产、销售、供油、通行和停放管理,首次做出“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规定。同时,市法制办将于11月1日对《条例》进行立法听证。
这一政策立即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广东电动自行车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广东省现有的电动自行车整车生产企业超过150家,各类配套企业100余家,整车年产量超过400万辆,年产值超过100亿元,产业规模位居国内第四,仅广州就有50家左右的电动车制造生产商。
黄镇泽在当天的见面会上表示,“十二五”时期,广东省仍将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阶段,能源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进一步加剧。电动自行车作为新兴的绿色交通工具,除具备便捷、经济的消费特征外,还有节能、低碳的绿色环保属性,无疑是十分符合广东省乃至全国的发展需求。
黄镇泽称,随着广东省电动自行车不断发展和消费需求的增长,据不完全统计,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超过30万台,因此其管理备受社会关注。
黄镇泽建议,规范管理是有必要的,也希望广州能改“禁”为“管”,尽快落实《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可申请进入目录,并准予登记上牌和上道路行驶。内地城市的管理办法值得借鉴。
中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起草修订专家组总执笔、中国自行车协会副理事长倪捷、广州市政协委员王则楚、广州市人大代表曾德雄当天也纷纷就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当天出席见面会有企业代表称,现在出台的只是“草案征求意见稿”,接下来应该会有一系列的听证、座谈会等等;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广泛、充分听取民意,同时考虑行业生存的合理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