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报被人绑架 警方依法处罚

24.11.2017  13:37

大洋网讯 广州天河警方昨日通报:11月22日14时许,天河警方接到一女子报警,称其在天河区渔兴路某学校附近被人绑架,随即电话传来一声尖叫声后挂断。接报后,天河警方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处置。民警到场后,未发现报警人,通过回拨报警人电话,在上址一仓库内找到报警人张某(女,17岁,广州增城人)和其同事吴某。

经调查,报警人张某在其公司仓库内与同事吴某嬉戏打闹。其间,张某抢了吴某的手机拨打“110”报警电话谎称自己被绑架。随后,吴某为抢回手机,拉扯到张某头发致其发出尖叫声。经审查,张某对其谎报警情的行为供认不讳,天河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因张某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示:110报警服务台是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治安案件,接受群众遇到危险或紧急情况时求助的警务服务平台,是维护公众安全的重要公共资源。对谎报案情和多次骚扰110台正常工作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时记者罗阳辉、通讯员王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