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有和尚用迷药抢劫?警方:谣言!造谣者被罚500元
(原标题:广东开平:沙塘有和尚用迷药抢劫?谣言!造谣者被罚款500)
紧急通知
沙塘有和尚用迷药抢劫?
赶紧转发??
免得上当???
5月31日
有网民在本地微信群里传播一则“紧急通知”
“紧急通知,大家一定要互相转告。今天下午一点左右有一批人在沙塘丽洞路口下的车,换的和尚服,拿着香皂,到处推销,到人家里去推销,说你闻这香皂,可香了,等你一闻,一两分钟的时间,就晕过去了,他就把值钱的东西都拿走了,大家一定要转发到群里,并且告诉我们的亲人和身边的人! 一定先告诉你的老人和孩子,这个一定要转,今天早上劳某某先生家全部财产就几分钟的时间,就让人家拿走了。这个是千真万确的。谁的群多,赶快转发!免得上当!”
该信息自传播后引起当地居民的恐慌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接到群众转来的报警后
沙塘派出所民警马上到传言的劳某某家中核查
经查,并无此事
证实该信息是谣言!
警方很快就锁定发帖造谣者的身份当天下午
民警将造谣者方某传唤到沙塘派出所协助调查
经查
方某对自己出于恶作剧
而编造谣言的事实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决定
警方对方某依法处以500元罚款处罚
造谣传谣
后果很严重
代价也很沉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网络传谣、泄露个人信息等行为正式入刑。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散布谣言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此请广大网友
务必保持理性
坚决做到
不造谣
不信谣
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