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电信诈骗: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

22.09.2016  10:38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今天(9月21日)通报: 9月20日,广州警方接报两起电信诈骗警情,涉案金额超两百万,事主均因轻信陌生来电,向对方透露了个人银行账号信息或进行了转账操作,致使个人账户内的资金被转走。广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轻信”陌生来电的谈话内容,“不透露”个人信息、不轻易进行转账操作。

9月20日,事主刘某(女,76岁)到天河区公安分局冼村派出所报警,称被电话诈骗120万元。经办案民警初步了解,事主刘某从9月12日至19日,在家中连续接到多个陌生电话,对方声称事主的身份信息可能泄露。9月19日,事主在家中按对方提示在电脑上进入一个网页,并在该网页上填写了个人身份信息、xx银行卡卡号、密码(包括银行卡密码、U盾密码),并有将U盾插进电脑。9月20日,事主接到对方电话,对方要求事主将其它银行的资金都转到xx银行。事主怀疑被诈骗遂报警。经事主到银行打印流水清单,发现其名下的xx银行储蓄卡已被对方转走120万元,分别转至数个银行账户。目前,民警已协助事主对这些银行账户办理临时冻结。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同日,事主李某(女,77岁)前往越秀区公安分局六榕派出所报警,称被电话诈骗115万余元。经办案民警初步了解,事主李某于9月5日在家中接到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武汉市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称事主涉及一宗重大案件,要求事主配合公安机关办案,其中涉及按要求操作转账。事主信以为真,分别于9月6日、7日、13日、14日通过手机银行向对方提供的账号转账共计人民币115万余元。20日上午,事主到银行查账,发现账户内只剩22元时才醒悟被骗,于是报警。目前,越秀警方已立案侦查,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经广州市公安局反电信诈骗中心民警的回访,两位事主均有接受过防诈骗宣传教育,其反馈在小区内看过防诈骗的宣传海报,或在报纸、电视中看过相关的宣传教育。广州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谨防电信诈骗,要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如遇到可疑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或到公安机关咨询核实情况。需要转账汇款时,请先多方核实情况,最好能与家人亲友商量。年轻人在外谋生拼搏时,请多关心家中长辈,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与防骗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