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示试点地调查:多地“零投诉零异议”
今年5月中旬,陕西省委发布《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被新华社等媒体解读为“新提拔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启动省级试验”。而就在此《意见》被媒体广泛报道的同时,同样来自陕西的一个消息,也引起了热烈的关注。为解决干部“走读”问题,陕西省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市县党政领导干部不得把家安在其他城市。现有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凡没在工作地安家的,要做出计划逐步实现就地安家。
而在广东,广东省委6日通报发布的《关于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晒”出“裸官”治理成绩单:共查出1000多名“裸官”,其中200多人选择迁回家人,共对866名干部作出了岗位调整处理,其中市厅级9名、处级134名、科级及以下723名。广东率先向千余“裸官”开刀,力度之大受到舆论好评。
这些指向公务员管理机制的最新动态,从舆论反应来看,普遍是持赞同的。从这些改革或举措以及公众的反应来看,有很多值得深入解读的内涵,因为这些举措里涉及到了政治伦理、官员管理机制等公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这也是中国未来改革必须要去完善与解决的绕不开的议题。
公务员管理机制改革的迫切性
国家治理能力,很大一部分是体现在占据这个国家管理位置的公务员阶层的施政能力之中,因而,对于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来说,如何完善公务员的施政能力就是一个重中之重的课题。施政能力,不仅仅来自于公务员自身的素质与能力这样正向的治理和服务的能力,还有一个处于负向一端抵御腐蚀的能力需要考量,即抵制腐败、懒政、权力滥用等等能力,这个能力,正如木桶中的最短板,却是决定了整个水位高低的核心环节。
长期以来,民众对于与他们切身打交道的公务员群体,多形成负面认识,甚至延伸为对政府的不信任、抱怨失望等。这些负面认识,无疑是来自于在施政过程中出现的腐败、道德败坏、权力滥用等等问题之上。这些都慢慢地积累起来,形成了现在社会对于公务员管理体制重大改革的强烈期待。这些年各种深化改革的呼吁不绝如缕,预示着公务员管理机制改革已经迫在眉睫了。
这个时候,解决官民之间的紧张感,不能再搞粗暴的打压,视为“刁民”的做法,也不宜高高在上教育民众要“理性”、“宽容”等等,而是应该从自身出发,通过各种切实的行动,去赢得公众的认同,改变公众业已形成的刻板印象。
近五年来,各地这方面的改革,尤其是令人瞩目的官员财产申报、公示的改革,也都在进行。自2009年以来,从“第一个吃螃蟹”的新疆阿勒泰市,到之后陆陆续续进行试点的浙江慈溪、湖南浏阳、宁夏银川、宁夏青铜峡等地,先后开展了官员个人相关事项的公开或公示。各试点地区的公开方法也不尽相同,最早试点的阿勒泰地区的财产申报项目详细,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礼金、大额动产、不动产购置、交易、租赁收入情况及资金来源等,但只选取其中的一部分在网上公示。而湖南浏阳市则将工资收入以及大宗财产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进行了更大范围的公示,浙江省慈溪市和宁夏银川市则采取了在内部进行公示的方式。
但总体来说,效果不尽如人意。记者回访了上述5个关注度比较高的试点地区,浙江慈溪、宁夏银川和宁夏青铜峡三地的回复都是“零投诉零异议”,新疆阿勒泰地区则由于推动者、阿勒泰市前纪委书记吴伟平的病逝而停滞。
也正是在这样地方改革停滞的背景下,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在提及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时,表示要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还有今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后一个即是针对通俗称之为“裸官”的管理条例。
尽管有了这样的“顶层设计”,但半年多过去,相关试点情况和规划尚未披露,陕西省虽然被媒体做了各种视角的解读,但无论这些解读如何地赞颂或质疑,都会很容易地发现其形大于实的客观属性,让人感受其真正有突破力的改革与创新之处极为有限,因为陕西此次出台的规定强调的依然是“申报”,离“公开”尚有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