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财政五项措施促进投资评审工作上台阶
今年来,结合财政工作改革和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市财政局注重从财政的角度对财政投资项目进行技术性审核把关,按照既强化内部控制又提高运转效率的思路,探索研究优化和改进现有的评审工作流程和制度设计。
一是进一步强化评审工作的计划性。根据各个项目单位报送的审核计划,在三月底之前完成评审计划的汇总统计工作,并建立台帐,按照项目实施的先后顺序,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地安排好评审工作时间。变被动接收审核为主动服务,确保评审工作有序、有计划地进行。同时,也有助于确保财政预算支出的合理和均衡。
二是严把送审资料接收关,做好项目评审的预受理工作。送审资料是否清晰、完整、有效,直接影响评审的时效。为了避免由于资料的原因而造成不必要的审核拖延,审核中心今年会增加一个评审预受理的环节。通过送审资料接收受理环节的严格把关,能大大提高了评审的效率。
三是分类管理,做好历年积压结算项目的清理工作。针对委托中介审核的项目,审核中心今年将会实行分类管理,采取一般审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提高一般审查和委托第三方复审的比例。对结算造价5000万元以上和“下浮率”招标的项目,今年将全部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二次复审,借助中介的评审力量,解决审核中心人手不足的问题,从而提高评审质量和评审效率。
四是针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重大民生项目、应急项目等,研究建立项目的快速评审通道。针对中介预算审查工作,在确保评审质量的前提下,审核中心将尝试采用提前介入的评审方式以提升评审效率。提前选定中介评审单位,提前进入预算评审环节,并采取集中对数,集中释疑,同步完成评审对比分析工作,减少审核意见来回传递和评审报告反复修改而造成评审时间的浪费。另外,审核中心项目专管员从资料接收到完成审核,将实行全过程的跟踪,遇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研处,确保以最快的速度完成项目评审工作。
五是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评审管理,继续实行误差通报制度。对中介机构出现审核差错,或不按约定时间完成评审等问题,除了按合同约定进行严格处理外,今年将继续实行误差通报制度,对抽查发现评审项目误差超过±5%的,一律将情况报告给其行业主管部门,并同时抄送相关项目单位和审计、监察等部门,还会将处理结果在财政局网站上公告。通过这种措施,促使中介机构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财政投资的评审质量和评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