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24日至9月2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中共广东省财政厅党组(以下简称省财政厅党组)进行了巡视。2018年1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财政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推动巡视整改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在财政工作中旗帜鲜明讲政治。自党的十九大以来,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以及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省委关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的通知精神等主题,厅党组开展了4次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厅党组会议学习,开展了一次重温入党誓词,其中巡视整改工作期间,开展了1次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厅党组会议学习。
(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全厅上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抓好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厅党组书记、厅长戴运龙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先后10次召集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对重点工作坚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并以身作则带头抓好自身整改任务落实。各厅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迅速成立由戴运龙同志任组长的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统筹部署推动巡视整改工作,研究处理整改工作中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相关处室抽调8名同志组成,具体承担整改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反馈等。
(三)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 1月4日上午巡视反馈会议召开后,当天下午,厅党组书记、厅长戴运龙同志连续召开厅党组(扩大)会、厅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1月16日,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问题,进行认真反思,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主动认领问题,逐条研究审定整改措施。根据会议情况,厅党组研究制定了《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列出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将巡视组反馈的三大类9个方面的问题细化分解成30个具体问题,提出了77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四)狠抓落实,有序推进整改。 根据整改工作方案,及时制定整改工作台帐,建立工作日志,对整改工作进行严格督查督办,实行销号式管理、倒计时工作制,扎实推进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全厅上下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认真推动问题的解决。截至3月底,77项整改措施中,已落实30项,已落实并长期坚持35项,正在落实12项。
二、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对“厅党组领导核心地位不突出,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平时很少结合实际进行全面系统研究,“跳出财政论财政”意识不强,主动站在全省高度思考谋划财政工作不够问题,提出整改措施6项,已落实并长期坚持5项:
①制订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党组研究分析会议制度》,明确将研究探讨党的创新理论对推进财政改革发展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进一步推进财政工作的思路对策、针对各界高度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交流探讨、对事关财政平稳运行及其他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重大的问题进行分析等纳入制度适用范围,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3月23日,厅党组会议审议时一并明确,近期将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制定省财政厅行动方案,召开一次厅党组专题研究分析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思路,为行动方案顺利出台实施作动员准备。
②推进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3月25日,厅党组修订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从中心组组成人员、职责分工、集中学习研讨、学习管理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制定2018年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点内容。
③围绕中心、保障重大战略部署落实。按照“观大势、谋全局、抓大事”的要求,围绕十九大重大战略部署,重点支持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推动解决全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落实十九大重大战略部署4385.65亿元,占总支出的83.6%。
④加强财政运行分析。结合经济形势、宏观政策,加强对全省财政收支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及时分析预判经济财政走势。加强预算执行分析信息化建设,制定了推进预算执行分析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大数据决策分析系统和报表系统,逐步增强系统辅助分析功能,提高分析效率。
⑤注重发挥科研所的职能作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分管厅党组成员专门听取科研所课题选题和研究计划情况,加强日常财政科研指导。优化调整科研所科室职能及人员分工,增强财政科研力量。二是完善财政科研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科研所《课题跟踪管理规程》、《专家管理办法》、《课题研究小组工作规程》等制度措施,提高财政科研管理工作效能。三是优化财政科研课题管理模式。通过公开择优课题、委托课题、自主参与课题等组织方式开展研究,突出发挥不同科研方式优势,增强对财政全面系统研究和“跳出财政论财政”能力。四是围绕财政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开展重点研究。2017年以来先后完成了“广东财政转型”“经济财政趋势预测分析”等课题研究,形成课题研究报告,促进解决财政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五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任务,将“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支持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等列入课题研究计划,着力破解财政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正在落实1项:
①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正研究制订《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按照依法依规、简政放权、绩效导向、风险防控的原则,全面推动省级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在预算管理方面转变职能、聚焦主业、协同高效,实施“两转变、两精简、两提高”,实现财政管理重心从预算全流程管控转向聚焦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监管,预算权责配置从部门权责交叉重复转向权责明晰对等。
(2)针对围绕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发展理念没有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1项,正在落实1项:
①3月23日,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把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要求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抓紧研究制订支持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财政行动方案,并决定在行动方案出台前,由各厅领导分别召集分管处室进行研讨,在此基础上召开一次厅党组专题研究分析会。
(3)针对财政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统筹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等方面支持手段仍然比较单一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7项,已落实并长期坚持6项:
①清理整合政策性基金。为充分发挥政策性基金作用,省财政先后两次对其进行清理整合,将原来24项整合为4项。2018年,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出资方式从“委托管理”改为“注入资本金”形式,支持国有企业做强做大,进一步发挥基金引导作用。
②清理整合专项资金。整合优化专项资金结构,将原来49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为2018年的12大专项,聚焦支持乡村振兴、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
③创新财政支持手段。全面统筹预算资金、存量资金资产、债务资金、政策性基金等各类政府资金资产来源,综合运用直接补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事后奖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支持服务创新驱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统筹区域和城乡协调。
④继续开展减税降费,支持实体经济企业降低成本。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2017年各类增值税纳税人减税788.4亿元;落实高新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减税1018亿元,比2016年增长30%以上;用足用好地方税政权限,从2017年起将城镇土地使用税降低到全国较低水平,从2018年起将车辆车船税降低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包括降低印花税等,初步统计2017年实现减税37.46亿元,2018年车辆车船税增加减税18亿元。
⑤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加大对5G技术创新、4K电视网络应用、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支持力度,振兴实体经济。一是从财政无偿补贴向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投入转变,通过注资设立产业发展、创新创业等政策性基金,推进实施财政经营性资金股权投资改革,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二是从事前立项补助,向事后奖补转变,积极推广普惠性事后奖补方式,提高财政政策普惠性。三是从支持单个企业向支持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公共服务体系等转变。
⑥进一步推进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报请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并印发了《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拨付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两个配套政策文件,建立起科研项目资金拨付绿色通道,支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正在落实1项:
①研究制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财政措施、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一是配合制定《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并做好资金保障。二是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三是草拟《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指导省直部门及市县财政部门探索涉农资金在行业内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4)针对厅党组个别成员改革和担当精神不强,有的机关干部抓落实能力不够,一些重点工作推进不理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4项,已落实并长期坚持3项:
①2018年,把落实厅党组成员重点抓落实工作制度与制订《省财政厅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2018年行动计划》结合起来,2月28日厅党组会议对《行动计划》确定的6项重点工作及分工进行了研究,会议指出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重点抓落实,使《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既全面清晰,又重点突出。3月23日厅党组会议再次研究了相关工作,要求把制订《行动计划》、厅党组成员重点抓落实工作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起来,按照支持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再梳理重点工作事项,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支持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财政行动方案,推动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执行力。
②对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开展专项督查。成立省财政厅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督查小组,负责对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通报。2月12日,印发《广东省财政厅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任务督办事项清单》,将厅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16方面72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措施纳入督办范围,明确分工、定期督办。
③完善督办工作制度。一是细化督办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督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重点督办事项实施在线跟踪督办,实行专人跟进催办,实时反映和了解督办事项办理进展。进一步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上重点工作督办台账,将各类需落实的事项按轻重缓急分列台账。在研究制订《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意见》中,对做好督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为改进作风的一项重要措施。二是加强督办力量。细化人员分工,抓督办工作人员由1名增加到3名。对于省委、省政府和省领导交办的事项,由专人跟进督办,定期将台账中重点督办事项的办理进展情况报告厅主要负责人,并对重点关注的工作实行催办、一跟到底。
正在落实1项:
①加强理论武装,不断强化“财”为“政”服务的思想意识。自党的十九大以来,印发实施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计划、大学习大培训实施方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计划等,积极创新学习教育方式,组织开展了省委宣讲团宣讲、邀请十九大代表举办“新时代 新征程”妇女干部宣讲座谈会、利用厅内网开展每日一题答题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根据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下一步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抓好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引领广大党员做合格党员,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5)针对省财政厅对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市县债务规模控制和风险管理等工作指导推进不够到位问题,提出整改措施8项,已落实并长期坚持6项:
①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2018年1月,组织开展了2014年以来审计查出问题全面自查自纠,重新梳理审计整改台账,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和督办,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按期落实整改。
②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办长效机制。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建立分项明细督办台账,定期梳理整改督办事项办理情况,并将其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定期进行督办和通报。已编发2018年第一季度专项督办通报。
③加强对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的指导推进。一是摸底调查。印发《关于全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全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有关要求,重点统计会议定点场所工作完成情况。二是研究分析、提出对策。召开全省会议定点场所管理工作专题督导会,对未完成采购工作的地区,集中讨论推进工作完成的可行措施,限定完成时限。三是实地督导。组织专项工作督导组到有关地市进行督导。四是工作总结。全省各地会议定点场所招标采购工作已完成,符合财政部加强和规范会议定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
针对市县债务规模控制和风险管理指导推进不到位的问题,研提整改措施3项,均已落实。
④出台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管理的十条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加强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管理的有关要求。
⑤建立按季度定期通报机制,对各市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情况进行了通报。
⑥加强全省政府债务和PPP管理指导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市县的培训指导。按照“分类指导、一地一策”的原则,指导督促有关地市制订债务风险化解方案,2015年列入财政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名单的地区2017年全部脱离预警。
正在落实2项:
①针对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指导推进不到位的问题,对照存在问题对症下药,研究制定统一公开模板和范本提供各部门、市县参考;建立健全公开情况动态统计通报机制;完善考核机制,将预决算公开指标纳入省直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绩效考核中;加大对省级部门、市县专项检查力度,督促整改落实。
②3月14日,印发《关于印发广东省预决算公开整改情况“回头看”暨2018年预算公开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全省开展预决算公开整改情况“回头看”和2018年预算公开专项检查,确保以前年度预决算公开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和2018年预算公开符合要求。
(6)针对部分财政资金分配和拨付不科学,资金支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1项,正在落实1项:
①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一是厅长办公会议专题学习研究《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预算管理的意见》,深化认识,严格落实。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落实进一步完善省级预算管理意见的工作方案(厅内部)》,要求各处室按分工抓紧推进各项改革。三是研究起草《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实施“两转变、两精简、两提高”,实现财政管理重心从预算全流程管控转向聚焦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监管,预算权责配置从部门权责交叉重复转向权责明晰对等。四是完善激励性转移支付政策。按照打造“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的要求,研究实施与区域发展定位相适应的转移支付政策,实行差异化的考核指标和奖补标准;坚持“兜底线、保基本”,加大向粤东西北地区的输血力度;实施与生态保护、经济产业发展相挂钩的专项激励政策,增强粤东西北自身造血功能。五是优化资金拨付程序,正研究制订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系统自动审核规则,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不断提高资金拨付的安全性和时效性。
2.厅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7)针对制定厅党组工作规则不及时、厅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2项,已落实并长期坚持2项:
①严格落实厅党组各项工作制度。对照厅党组会议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包括财政预算业务、重大资金分配等财政业务在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厅党组会议研究审议。2017年以来,厅党组会议研究审议议题134个,其中重大决策17个,重大资金事项5个,重大项目3个,人事编制事项59个,党风廉政建设23个,其他重要事项27个。
②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厅党组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并明确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充分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同时,做好上会准备工作,提前将会议材料提交厅党组成员研究。
3.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8)针对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提出整改措施3项,已落实并长期坚持1项:
①加强对支部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一是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建工作专项检查。2018年1月,组织厅各党支部(党委)对照巡视组反馈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并部署厅直属机关党委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查阅各党支部(党委)党务记录本、工作总结、“三会一课”计划、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党员手册等资料。厅党组对检查结果进行了审阅,并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对党建基础薄弱支部进行了重点督导。3月,厅直属机关党委对2017年度党建工作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党支部认真抓好整改,逐项落实销账。二是各厅党组成员积极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指导督促,据统计,厅党组成员参加了近30个党支部的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
正在落实2项:
①草拟《广东省财政厅党务工作手册》(待审稿),围绕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务工作流程,规范党务文书。
②举办党务工作培训班。初步拟定了对党支部书记、兼职党务干部进行培训的方案。2月26日,组织兼职党务干部对《党支部工作记录本》进行培训,明确了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生活记录及考勤、专题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教育服务管理、党支部换届、支委增补等日常党务工作的要求。
(9)针对注协党委自身建设不够规范,工作、会议、学习制度不健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3项,已落实并长期坚持3项:
①在工作制度方面,已修订完善《中共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工作规则》,从总体上对党委工作职责、委员分工等进行了明确,进一步提高党委工作的严肃性、实效性;已研究制定《中共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委员分片指导和挂靠联系点制度》,将日常指导和联系工作形成制度进行明确,加强对各市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督导,全面提升行业党建工作水平;已研究制定《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新时代党建工作指导意见》,从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大力加强行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
②在会议制度方面,已研究制定《中共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会议制度》和《中共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党委会议形式、会议召开、议事范围、议题确定、讨论与决议及决议执行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规范,不断加强党委民主集中制建设,保证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权威性。
③在学习制度方面,已研究制定《中共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理论学习制度》,推进注协党委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行业党委委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党委思想政治建设。
(二)对“‘两个责任’落实乏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4.“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0)针对厅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全面,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传导压实不够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2项,已落实并长期坚持2项:
①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研究。严格落实省财政厅机关党建责任清单,将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议题纳入厅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目前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要工作均提交厅党组会审议,2017年厅党组会议研究审定议题108个,其中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议题20个,占18.52%。厅党组会专题学习省直机关工委印发的五项制度,对厅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履职尽责以及支部书记要做到“四会”等进行了研究布置。
②积极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2017年11月20日,厅党组会议专题学习新党章,其中对党章赋予党组的新职责进行了专门学习。根据党章赋予的新职责,将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改由厅党组组织实施,进一步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在2017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中,各支部(党委)书记向厅党组提交了抓基层党建工作书面述职报告,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评议。
(11)针对2014年巡视反馈指出的机关作风建设、信息化建设、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等方面问题整改不够到位彻底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好整改。
①关于机关作风建设整改不到位的问题。2014年以来,按照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厅党组非常重视抓作风改进,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日常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作风改进不到位的现象,比如工作效率不高、专题调研制度落实不到位等。为此,厅党组进一步加大了改进作风的力度,有针对性地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从长效机制上推动机关作风的改进。一是印发实施“1+4”优化流程方案,对各类办文、办事流程提出78项优化措施,实施公文全流程电子化办理,实现全程留痕,办文办事效率明显提高。二是研究制订《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意见》,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和活动、精简文件简报、厉行勤俭节约、改进督办和考核工作、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等方面全面推进机关作风的改进。现正按中央和省委有关调研、督办等工作新要求,抓紧修订完善,力争尽快印发执行。三是研究制定《省财政厅上级考核评比结果运用若干规定》,将上级对有关工作的考核评比结果作为奖罚依据。
②关于信息化建设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厅党组对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解决信息孤岛等问题,但由于财政改革不断深化、系统整合需求不断调整,政务网络未实现全覆盖等原因,导致财政信息化建设不到位。为此,厅党组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搭建财政信息管理综合平台,厅内用户、预算单位、市县财政部门都可通过统一门户操作具体业务。二是推动财政信息管理一体化,将预算收入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总会计核算、决算、绩效评价、监督、信息公开等预算管理全过程纳入一体化管理,并将专项资金管理、政府采购、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资产、投资审核等相互独立的业务系统改造为业务管理模块,集中存储数据,形成业务闭环,真正意义上破除信息孤岛。三是推进全省财政资金实时在线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基本实现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上下级数据挂接、传输和统计功能。
③关于干部日常教育监督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2014年以来,省财政厅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办法,积极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但由于年轻干部多、纪律意识有待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管难度大、手段不多,下属单位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等原因,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还不到位。为此,厅党组进一步加大了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的力度。一是落实省财政厅党建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压实支部书记抓党员教育管理的责任,并通过建立“三会一课”计划报备和纪实制度,推动支部用好“三会一课”,将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二是印发《省财政厅开展谈话提醒实施意见》,明确谈话提醒职责分工,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的监督,并按季度统计谈话提醒开展情况。三是坚持每逢重大节日发送廉政短信,重点严抓元旦春节期间廉政教育。四是印发《关于重申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学习,准确把握“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清单要求,对党员干部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报告。五是严格落实省财政厅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出国(境)管理、干部提任考察、离任审计、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处室(单位)与干部家属联系以及家访等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
(12)针对2014年以来发生了购物卡案、伪造买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案等问题,在坚决予以查处,全面完成清退涉案资金,问责相关责任人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3项,已落实并长期坚持3项:
①切实抓好廉政教育。坚持每年召开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邀请专家作辅导、开展警示教育等活动,并积极创新学习教育方式。在2017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连续第七年组织全厅副处以上及重点岗位干部集中两天时间举办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研讨班并分为七组开展研讨,开展党性锻炼活动并邀请专家随行讲解,开展了党章知识测试、观看《冼夫人》等活动。在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分层组织全厅党员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厅长办公会议、厅党组扩大会议等场合多次强调部署廉政教育工作,并组织开展了案例警示教育等。
②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建立健全部门内控管理制度,构建形成以厅内控基本制度为主体,8个专项内控办法为重点的“1+8+X”模式内控制度体系。印发《省财政厅机关纪委工作制度》,明确机关纪委九个方面的职责和六个方面的主要日常工作任务,理顺机关纪委职能,强化执纪问责。巡视意见反馈以来,对在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排名靠后的党支部书记,相关厅党组成员、纪委书记分别开展了谈话提醒。
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四风”问题,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13)针对有的厅党组成员没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分管干部出现的问题和不良作风不敢批评,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缺乏了解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2项,已落实并长期坚持2项:
①落实厅党组成员“一岗双责”。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党建责任清单,各党组成员根据职责分片包干,负责抓好分管处室、单位党组织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各厅党组成员就履行“一岗双责”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对分管领域、分管干部出现的问题和不良作风要坚决斗争、严肃批评。
②各厅党组成员积极采取参加所在支部、分管处室(单位)党组织组织生活等方式,加强对分管干部的了解。据统计,2017年以来,厅党组成员到支部参加组织生活、集中学习、上党课约90次。督促党委办加强党员干部思想调研,开展问卷调查。
(14)针对个别领导干部的群众评价较差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1项,已落实1项:
①厅党组书记、厅长戴运龙同志已约谈该同志,对其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并在民主生活会上对其开展了严肃批评,督促其深刻剖析,立即整改。
(15)针对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厅机关纪委人手少力量弱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3项,已落实并长期坚持3项:
①配齐配强机关纪委人员力量。2017年底,调配一名业务骨干专职从事机关纪委工作,增配一名干部到党办协助做好纪检工作。
②督促厅机关纪委委员及纪检工作人员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将加强机关纪委工作人员的培训纳入2018年培训、会议计划。
③支持驻厅纪检组深化“三转”,强化探头作用。对驻厅纪检组移交工作进行明确分工,切实承接好驻厅纪检组“三转”后移交的工作。在驻厅纪检组指导下,积极组织开展案件办理工作。
5.“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6)针对办公用房整改不严格问题,提出整改措施3项,已落实并长期坚持3项:
①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全厅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逐间核实使用情况,对超标准的逐间明确整改要求。
②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进行整改,3月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已完成,整改后的办公用房会议室与办公室相互独立,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间隔墙已做到房顶。
③根据《关于理顺我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体制工作的会议纪要》,下一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实物管理职能将移交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17)针对领导深入基层少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2项,已落实并长期坚持1项:
①已修订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实施办法》,明确厅重要文件、重点方案及重大举措的研究制定,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分析评估、修订完善等要开展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并突出厅党组成员主体责任,突出调研实效,明确厅党组成员要带头开展调研,及时向厅党组报告调研工作情况。
正在落实1项:
①结合省委部署“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组织开展了“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专题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收集整理了省人大代表对2018年预算草案中民生实事及民生投入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将建立民生实事项目储备库。加强研究论证,下一步将研究完善《广东省财政厅省十件民生实事办理工作方案》。
(18)针对个别会议费用超标,个别公务接待不合规等问题,提出整改措施1项,已落实并长期坚持1项:
①已制定《广东省财政厅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修订《广东省财政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加强对厅机关包括会议费、接待费在内的财务管理,增加审核环节,进一步严格经费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会议费、接待费一律不予报销。
(19)针对个别直属单位滥发津补贴问题,提出整改措施3项,已落实并长期坚持3项:
①对滥发津补贴的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理,其中对涉嫌违纪的人员进行了立案审查。
②已督促涉嫌违纪人员上缴全部违纪款231490元。
③认真执行《关于加强省直部门下属单位管理的意见》,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管理。按照省财政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严格厅属单位人员聘用、公开招聘以及绩效工资总量重新核定等工作,规范厅属单位津补贴发放。
6.内部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20)针对财务管理制度不细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2项,已落实并长期坚持2项:
①加强对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一是制订《广东省财政厅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修订《厅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支出额度审批权限进行了细化明确。二是结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对厅下属单位财务制度加强督促管理。通过行政经费节约考核、预算执行定期通报等措施,加强对厅属单位财务管理,督促财务制度规范落到实处。
②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省财政厅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理顺内部财务关系。2月24日召开厅党组会对完善厅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在确保依法合规、保持厅机关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认真全盘研究,理顺厅机关后勤管理各项工作。
(21)针对部分对外出租物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2项,已落实并长期坚持2项:
①严格执行加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厅出租物业的管理,明确对外出租物业出租价格按照现行市场评估价确定,确保厅物业管理工作规范化、透明化。对于2017年已到期的厅出租物业,已按招投标程序对外出租,租赁价格按第三方评估机构依现行市场价评估确定,并明确每年按一定比例递增。同时已按程序向省财政厅(资产处)办理有关报备登记手续,物业出租收入已按“收支两条线”管理,上缴省财政。
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厅属物业出租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租金的标准、出租约定的原则、公开招租程序,强调要根据市场指导价确定对外出租价格,在租赁合同中设置租金按照市场行情增加的条款等。今后,对到期的出租物业将严格按新的办法进行公开招租,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严格按规定确定租价和期限、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2)针对省财政厅对自有物业等国有资产的处置由自身来审批和监管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2项,已落实并长期坚持2项:
①严格执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对包括省财政厅在内的省直单位申报的出租事项,依法依规进行审核审批,从严控制。
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督促省财政厅制定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物业出租行为。
(23)针对政务服务中心未独立作为厅下属二级单位编报财务预决算、后勤管理业务打包委托其管理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2项,已落实并长期坚持2项:
①2018年起,已将厅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厅下属二级单位独立编制预决算,已申请独立预算编码,开通单位零余额账户,业务开支已在单位零余额账户核算。
②2月24日召开厅党组会议,对厅机关购买保安保洁服务及后勤管理事项进行研究,明确政务服务中心不再作为购买服务主体和承接主体。
(三)对“执行干部人事政策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7.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24)针对干部考察工作不规范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2项,已落实并长期坚持2项:
①已整理近3年选拔任用处级干部的批次、名单等基本信息,并根据近3年每次选拔任用处级干部的实际工作情况,补充完善了考察工作方案。
②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新要求及省委第六巡视组的反馈意见,2018年2月,省财政厅修订《省财政厅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增加了“制定考察工作方案”、“考察对象在2年内调整过岗位的还须进行延伸考察”等内容,明确了考察工作程序、谈话范围、谈话内容等方面内容。
(25)针对个别从直属事业单位转任的干部没有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1项,已落实并长期坚持1项:
①严格调转任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省人社厅调转任相关规定执行。2018年2月办理1名副处职干部转任时,严格按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暂行办法》要求执行,待省公务员局批准转任后,再印发干部任免文件。
(26)针对有的干部调配违反“试用期间一般不调整工作岗位”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1项,已落实并长期坚持1项:
①2018年2月,省财政厅修订《省财政厅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增加了“试用期内一般不调整工作岗位”的内容。
(27)针对破格提拔没有按程序报告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2项,已落实并长期坚持2项:
①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调整基层工作经历破格提拔审批事项的有关通知要求,今后基层工作经历破格提拔事项,由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决定,并在年底将当年破格提拔情况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审核。2017年底省财政厅已将干部基层工作经历破格提拔情况报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备案。今后严格执行该项报备工作。
②目前已选派3名干部分别参加援疆、援藏、援川工作,已选派3名干部到省对口扶贫村参加扶贫专项工作,在2018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已设置法律专业的招考职位,丰富干部基层工作经历,改善队伍知识和经验结构,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28)针对机关干部选任工作制度不完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1项,已落实并长期坚持1项:
①2017年10月,制定《省财政厅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试用期满转正等环节进一步规范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对民主推荐的计票规则及得分权重进行了固化。
8.选人用人导向存在偏差的问题。
(29)针对注重选拔年轻干部,对年龄较大、任职时间长的同志的关心和激励不够问题,提出整改措施2项,已落实并长期坚持2项:
①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干部政策规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在2018年1月开展的选拔任用2名处级干部推荐人选工作中,严格按此把好选人用人关。
②加大对年龄较大、任职时间较长同志的关心力度。已深入有关处室(单位)开展调研,了解掌握年龄较大、任职时间较长干部人员情况、工作表现和思想状况等,并研究提出今后提任处级非领导职务时向年龄较大、任职时间较长干部倾斜的意见。
9.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规范的问题。
(30)针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规范问题,提出整改措施2项,已落实并长期坚持2项:
①2017年省财政厅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情况和查核结果“一致率”提升至95%。1月4日组织全厅处级干部集中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并印发《填报指南》、《学习辅导百问》和《易错易漏清单》,要求全厅处级干部尤其是新提任的处级干部和未参加培训的干部要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相关政策要求。2018年1月,组织完成了2017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和汇总录入工作。
②已汇总录入2017年度个人有关事项,并将2014年提拔的19名处级干部2017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送省委组织部进行抽查核实,另有1名2014年提拔的处级干部已退休,不再进行抽查核实。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省财政厅党组按照巡视反馈意见,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认真做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对已经落实的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已落实并列入长期坚持的事项,加强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落实;对正在落实的工作,按照工作方案安排,倒排时间节点,抓紧推进整改。我们将以这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把省委巡视成果转化为全面加强和改进省财政厅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开创广东财政改革发展新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0-83170525;邮寄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76号广东省财政厅党委办;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邮政编码:510030。
中共广东省财政厅党组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