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商贸服务业部分)项目计划的公示

25.12.2014  10:34


  省商务厅同省财政厅对2014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进行了组织申报及评审工作,现按规定将拟扶持项目和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12月24日-2015年1月4日。

  如对支持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省商务厅  020-38819972,省财政厅020-83170877)

          广东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2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