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财政局强化财政监督管理 规范财政运行秩序
今年以来,揭阳市财政局以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
一、强化预算管理。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提升预算完整性。强化预算执行工作,细化预算支出计划,加强支出进度督查、通报和考核,落实责任惩罚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高预算支出进度的均衡性和时效性。
二、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严格执行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公开栏统一格式、按时公开政府总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协调指导各预算单位公开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数据,规范充实公开内容,细化功能分类及经济分类科目公开,提高财政运行透明度。
三、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推进市直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发挥系统动态、实时、监控、预防、纠偏功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和安全水平。推进人大预算支出联网监督工作,通过完善金财工程应用提升平台功能,细化联网内容,拓宽资金监督范围,落实数据传输报送机制,提高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的时效性和完整性。开展专项资金及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大财政监督问责力度。推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加强执行监管和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和倒逼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市直单位会计监督检查,责令4个违规单位限期整改并处罚款,通过通报批评提高震慑力,促进各单位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四、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启用电子印章,规范电子公文流程,提高财政政令效率。优化资金审批程序,改进拨款流程,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创新财政投资审核机制,引进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委托审核,出台考核管理办法规范中介机构审核行为,提高财政投资审核质量和效益。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和制度化建设,统一采购目录、限额标准,推广电商直购、网上竞价等电子采购模式,今年以来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54次,实际采购金额9.21亿元,节约率达4.65%。
五、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按照举债规模与财力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在规定权限内依法举借政府债务,积极采取措施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逐步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的长效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严格限定地方政府举债程序,切实增强地方政府债务透明度,规范地方政府举债管理。加快存量债务置换,优化债务结构,腾出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有效降低利息负担,缓解地区偿债压力。组织全面摸底排查本地区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并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与社会资本进行平等协商,依法、分类妥善处置,对不规范融资项目落实全面整改,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制订市本级债务风险处置方案,采取措施提高偿债能力、及时化解逾期债务。
六、规范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制定《揭阳市市直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揭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揭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细化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评估、收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推进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形成收入的监督管理,严把资产报废关口,规范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