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常态化公示

29.07.2014  20:01

  中新网7月29日电 财政部综合司副巡视员孙燕今日表示,财政部准备把所有经过财政部、发改委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在财政部网站上进行常态化公示,改变现在按年度一年对外发布一次目录的做法,今后凡是有政策调整的情况就会即时进行更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地推进简政放权,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活力,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今日作客中国政府网,对《通知》进行解读。

  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被视为《通知》的核心和亮点所在。对此,孙燕表示,根据现行的管理制度,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按年度来公布全国性的,以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也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按年度公布本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孙燕指出,这项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还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主要是收费项目目录按年度公布,虽然对其中涉企收费项目做了标识,但是对有关收费政策的具体内容向社会公布得还不够,对希望了解相关收费政策内容的企业来说还是不够方便。特别是年度当中收费政策变化不能及时在目录中得到反映。所以,下一步财政部准备改进和完善收费基金项目的公示制度,准备把所有经过财政部、发改委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在财政部的门户网站上进行常态化的公示,改变现在这种按年度一年对外发布一次目录的做法。

  孙燕称,今后凡是有政策调整的情况就会即时进行更新,还要对其中的涉企收费项目还要建立独立的项目清单,一并向社会公示,以便企业和社会公众能够更加方便、清晰和及时地知晓各项涉企收费的政策内容和实施情况。

  孙燕表示,建立这项制度之后,凡是在目录和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均为违规设立,一律不得执行,从而达到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目的。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也要按照相关的要求,抓紧完善本地区的收费项目目录公示制度。她表示:“这项工作我们正在做,近期财政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就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示制度印发专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