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责众”的梦别做 腐败案背后的心态
伴随反腐高压态势的持续,一群群“硕鼠”接连被端掉,那些抱着“法不责众”侥幸心理的贪腐官员们,该从梦中清醒了!
小官员手里握实权
梳理近年的窝案不难发现,不少发生在曾被认为是“清水衙门”的单位,而村长、科长等“小官小吏”制造窝案的,也为数不少。
水利、环保、科技是平时不大为人所关注的“冷衙门”,但近几年国家在相关领域投资激增,由于审批权限大、掌握资金多、监管不到位,这些领域渐成窝案多发地带。日前,江西九江水利系统集体腐败案引发社会关注,这起窝案共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人,收缴违纪违法款7600余万元。
今年7月,广州市天河区冼村7名班子成员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受审;年初,广州白云区明星村党支部书记梁锡全、东华村村委会主任周本财等28人因“碉堡式受贿”领刑……对此,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认为,一些地方村民对村干部的监督力量不强,随着新农村建设开展,国家资源不断涌入乡村,给村干部集体腐败留下空间。
科长算是行政层级中的底层了。但是近年科级单位窝案,把“科长”推上风口浪尖。安徽萧县窝案,波及全县23个乡镇近20名党政“一把手”,还有财政局长、交通局长、教育局长等十几名县直单位领导被免,他们都是科级干部。记者调查发现,许多科级官员虽然行政级别不高,但因长期扎根基层、握有不少实权,腐败的空间仍然很大。
窝案背后三大心态
曾几何时,“法不责众”被一些腐败官员奉为“至理名言”,也是“护身符”。抱有这种心态的人,往往觉得进入腐败的圈子,就等于交了“投名状”,人越多,越安全。
这也正是窝案中人员最普遍的心态。这种心态之下,一些窝案涉及人员之多,令人咂舌。2010年被查处的湖南耒阳市“矿征办”窝案中,这个科级单位770多名干部职工中竟有超过百人涉嫌贪污受贿,中高层干部“无一幸免”。当然,只要腐败,总会担心被查。但从一些被查处的窝案看,不少人都抱有这种心态,认为查也只是查领导,不会查到自己头上。事实上,以往也确实有些集体腐败案,严办了“带头大哥”,轻责了众多小弟。
例如,2009年至2012年,以两任茂名市委书记落马为标志的贪腐窝案中涉及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然而据媒体报道,为“保持茂名稳定”,相关部门采取了“办案”和“挽救”并举的做法,在中央巡视组要求复查这起窝案前,有160多名官员因各种原因未予追究。
“这也算腐败?”这话乍听起来别扭,但在一些窝案中,还真有人这样认为,常见的如认为婚丧嫁娶中收红包只是人情往来。殊不知,此风一开,便把持不住,红包越来越厚,明目越来越多,早已触犯法律,却还懵然不知。日前作出终审裁定的安徽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系列腐败案中,当地80多名干部因送礼被免,多名“送礼干部”表示,送红包是因为“春节、中秋节,各单位都这么做”。
打破利益圈子
在一些专家看来,腐败窝案频发主要原因在于一些机构将自身利益“圈子化”,建立在熟人、信任关系基础上的利益输送更为隐蔽,日积月累形成固化的利益格局,腐败行为成为“家常便饭”。
“小”干部大贪腐,成为窝案的重要特点。在一些窝案中,腐败干部侵害的正是基层民众的切身利益,不起眼的“小打小闹”,积少成多后危害巨大。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王郅强认为,关键要打破这些“小圈子”,形成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
“一些腐败窝案折射出一些地方的政治生态问题。”王郅强说,一定要通过严格的制度建设和查处机制,打破这种小部门利益固化格局,防止腐败官员形成互相掩护、互相庇护的恶性循环,铲除腐败行为“自我繁殖”、“自我愈合”的根源。专家认为,近来在从中央到地方的反腐高压态势下,一批集体腐败案被连窝端掉,“法不责众”变成“法必责众”,体现了对腐败的零容忍。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