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纪检监察机关上半年问责307名官员
中共广东省纪委1日披露,今年1至6月,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307名官员进行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2人。
当日,中共广东省纪委通报了其中六起典型案例。其中,2013年至2014年期间,遂溪县乐民镇民政部门和所辖2个村委会共13名干部通过虚报自己或亲属为低保户,骗取低保金和救济金共13.9692万元,被依纪依法处理。该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全志成分管民政工作疏忽管理,镇纪委书记陈梅监督不力,致使多名村官和镇民政部门负责人发生骗取低保金和救济金问题。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全志成和陈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局长肖建军等人因下属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受到责任追究。该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官员在中共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不收敛、不收手,全员收受业务对象所送购物卡或礼金,受到严肃处理。肖建军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汕头市北山湾管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彭快乐因所在单位违规问题突出受到责任追究。2010年1月至2013年6月,北山湾管委会违规发放补贴,违规购置使用小汽车。彭快乐时任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不仅不予以制止、纠正,而且还违规领取补贴,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导致违规问题长期得不到处理和纠正。2016年5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彭快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通报显示,韶关市曲江区卫计局原局长涂德发等人因系统内“四风”问题突出,和时任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纪委书记伍绍文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组织处理,受到诫勉谈话并调离岗位。
因下属违规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娱乐,并因口角打架斗殴,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丁叶安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委朱少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鸿生等人因单位违规发放补贴受到责任追究。作为分管财务工作的副院长林鸿生,作为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丁悦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作为纪检组长的张展成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外,还被调离岗位。
广东省纪委表示,各级党组织和官员必须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把问责利剑高高举起,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民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来源:中新网广州参考·广州日报编辑 吴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