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意外进了被法院冻结账户
梅州网讯 一笔几十万元的货款,意外打入被平远法院冻结的一个账户中,让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的执行难题迎刃而解。原本不愿配合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尽快解决赔偿问题,受害方最终顺利拿到了赔偿款。
去年8月,平远县城内一繁华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余某驾驶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追尾撞上了一辆摩托车,造成同乘摩托车的刘某、古某夫妇及古某5岁的侄女3人当场死亡的严重后果。肇事车辆实际由林某、林×忠及陈某共同所有,余某是林某等人共同雇请的驾驶员,而车辆又被林某等人挂靠在某物流公司。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刘×荣等7人同时起诉至平远法院索赔。案经审理,除了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保险金,法院判决林某3人及某物流公司仍需连带赔偿刘×荣等7人106万多元。
考虑到案件涉及主体多、影响重大,平远法院迅速启动了主动执行程序,认真研究制订执行方案以及时妥善执结案件。执行法官一方面马不停蹄前往各大银行及当地房管局、工商局、车管所等地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另一方面多次约见申请人及被执行人,耐心开展调解工作。但由于查控到的财产只有林某的几万元银行存款,而林某名下的房产也已抵押给银行。经多次协商后,申请人对于林某提出分期赔付75万元的方案也不愿意接受,案件执行顿时陷入困境。
为改变被动局面,执行法官继续在法院“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上,查找有关被执行人财产的“蛛丝马迹”,终于发现在其他各大银行均无存款的某物流公司在某信用社有一个8000多元的账户,便立即对该账户予以冻结。想不到没过多久,一笔几十万元的货款打入该账户中。这一意外之举,让一直对该案无动于衷的某物流公司终于按捺不住,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与林某等人协商尽快解决赔偿问题。经过执行法官多次斡旋,当事双方终于达成了一次性赔付80万元的和解协议,受害方已顺利拿到了全部赔偿款。
(黄义涛 凌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