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运输危化品多项违规 被珠海交警设点检查截获
被珠海交警在设点检查中截获,司机被处6万元罚款
违规运输危化品的大货车
羊城晚报讯 春运虽然结束了,但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依然加强高速公路秩序管控不放松,在沿海高速斗门站、江珠高速珠海站24小时设置固定岗点,对过往重点车辆进行逐一检查。
3月15日中午11时30分,在江珠高速公路珠海站卡点,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发现一辆号牌为粤AS5656重型厢式货车驶来,民警例行对大货车进行检查,但打开车厢后门一看,民警傻眼了,车厢里面摆放着50桶羟基丙烯酸树脂,这些易燃液体属于三类危险化学品,可这辆车明明是一辆普通大货车,并没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资格。
大货车的违法行为不只这么简单!为什么呢?原来,民警拦停车辆检查的时候,发现驾驶室内只有驾驶员李某一人,并无监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押运员。
民警慎重起见,要求司机出示出货单,并对照车辆核载质量,发现货车还有超载嫌疑。民警当即带大货车去过磅核实,结果,该货车核载9500KG,载货14305KG,超载4805KG,超载率超过50%。
经调查,该批化学品属于清远雅克化工有限公司,当天司机李某驾驶上述车辆,一早由清远市出发运输这批危险化学品到珠海高栏港区的南水化工专区,中午在珠海被查获。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有关规定,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不配备押运人员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据此,珠海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将依法对驾驶员给予合并执行罚款6万元的处罚。
去年以来,珠海交警部门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力度不断加大,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给危险化学品车开出4张超过5万元的罚单。
(何叶舟 杨小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