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质监首破网购产品抽查难题 呼吁明确网购平台“首负责任”

14.03.2015  00:44

人民网广州3月13日电(记者张海燕 实习生胡苇杭)“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广东省质监局今日举行产品质量监督情况发布会,重点发布了广受各方关注的电商产品抽查情况。广东省质监部门突破电商产品抽查四大难题,在全国质监系统中率先开展五大电商平台产品抽查,查出三批次假冒产品,并进行了积极有效地处理。据介绍,2015年,广东省质监局将加大三倍力量投入电商平台产品质量抽查,并呼吁制定《电子商务法》,明确网购平台的“首负责任”制度,杜绝网购商品出现问题后的扯皮现象。

京东天猫五大电商平台遭抽查 下架3批次假冒产品

每个人都在网购,我家也网上买了不少东西,消费者最关心的就是网购消费出现问题后如何维权。”广东省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处长陈锦汉一席话激起了现场媒体记者的共鸣。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电子商务平台成交量共计12.3万亿,相比2013年增长了21.3%,占社会零售产品总额的10%左右。而广东地区2014年电子商务成交总量是1.09万亿,相当于全国的十二分之一。

针对电子商务成为国民消费的主要形式之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多被诟病。广东省质监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依据“网上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原则,在广州公证处的支持配合下,采取从天猫、京东、苏宁、亚马逊和唯品会等5家电商平台买样的抽样方式,共抽查了156 批次电子商务产品。其中发现假冒产品3批次。

经广东质检局通报,几大电商平台迅速作出了假冒产品下架以及关停了销售假冒产品的电商经营企业门店的措施;多数电商平台进行了自查整改,清理门户等工作。同时,广东省质监局将相关信息移送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并于日前约见了电商平台有关负责人,严肃指出了这次抽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电商平台履行相应职责,规范入驻卖家的行为。

电商产品质量在线抽查突破“四大难题

电商产品存在“三高三低”,且监查难,是社会的普遍共识,广东省质监局在首次的电商产品质量抽查中是如何破解取样难、结果确认难、抽查处理难和样品处理难这四大难题的呢?陈锦汉作为主要负责人和全程参与者,为我们一一道来。

一是突破了依法获取样品难题。广东省质监局创新性地引入“神秘买样”公证制度,由广州市公证处对“神秘买样”的付款账号、购买人员(抽样员)以及在特定平台上的注册账号进行公证,由经过公证的买样人员集中下单和支付,并做好产品介绍截屏,网页、订单详情打印以及具体网址记录等。

二是突破了样品和结果确认。通过电商平台的支持,对标称生产企业和产品的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由承检机构工作人员带样品到生产企业进行现场确认。

三是突破了抽查后处理。重点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源头追溯,由生产企业所在地质监部门做好后处理工作。

四是突破了样品处理。对于检验后的样品以及备用样品在保存期满后,具有残余使用价值和商业价值的,送交有权拍卖的单位依法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广东质监局:2015年加大三倍力度监管电商产品 呼吁立法确立电商“首负责任”制

在发布会上,广东省质监局还公布了2015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主要任务,据透露,在2015年广东省质监局将拓展监管领域,把电商产品首次列入抽查计划。以网上热销、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家用电器、服装等重要消费品和B2C电商模式作为监管重点,加大电商产品监管力度,2015年电商产品抽查专项经费不低于2014年的三倍。

鉴于目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工作面临追溯难、取证难、追责难的困境,广东省质监局建议从多层面入手,加强对电商产品的监管与抽查。

一是在国家层面,建议构建电商法律体系,包括国家制定颁发《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管理条例》,明确实施网购平台首负责任,电商平台应承担对消费者先行赔付的责任,并追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者的相关法律及民事赔偿责任。

在政府职能部门的层面,广东省质监局将探索建立电商产品多元共治的长效机制,推动电商产品质量监管地方性法规、技术标准和制度建设。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电商生产企业质量保障能力提升帮扶行动、电商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助力行动和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

在电商企业层面,包括电商平台、电商产品生产企业和电商产品经营企业,要切实增强质量意识,重质量,守诚信;要努力承担社会责任,恪守营商正道;要严格内部管理,优化工作流程,切实重视和解决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注重从“”的增长向“”的转变,促进电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在社会监督层面,广东省质监局呼吁发挥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发挥消费者维权举报服务热线“12345”、生产环节质监系统举报投诉热线“12365”以及流通领域工商系统举报投诉热线“12315”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