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广东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高质量体系》
8月30日,省长马兴瑞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省统计局牵头完成的《广东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高质量体系》(以下简称《评价体系》)。马兴瑞省长对省统计局表示充分肯定:“这活干得不错。”
据悉,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和马兴瑞省长、林少春常务副省长有关指示要求,今年3月底,省政府专门成立由分管副秘书长统筹,省统计局牵头的起草组。在起草过程中,省统计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指导,先后召开两次统计专业委员会议,组织业务骨干加班加点、攻坚克难,精密测算、数易其稿。期间,得到了马兴瑞省长、林少春常务副省长两次批示,肯定了相关思路。8月21日,马兴瑞省长召集有关省直单位对《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进行全面深入研讨。8月27日,林少春常务副省长召集起草组对《评价体系》再次进行研讨。8月上旬到中下旬,省统计局先后三次向《评价体系》涉及的省直部门和各地市发函征求意见。
《评价体系》的建立旨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上走在全国前列,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推动各地高质量发展。
《评价体系》共包括七个部分:一是明确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和要求。二是明确《评价体系》的五条基本原则。三是介绍《评价体系》的主要内容,按照珠三角核心区、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和北部生态发展区等三个区域设置指标;每个区域的评价指标按“1+5”的框架设置,即设置综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六个一级指标。四是明确具体评价方法。五是确定《评价体系》为年度绩效评价。六是明确共同指标的具体评分方法。七是明确类别指标的具体评分方法。
《评价体系》的设置考虑多方面因素:一是充分体现新发展理念。二是充分体现广东发展特色和区域特点。珠三角核心区突出创新驱动、开放水平,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突出城镇化水平提升、协调发展和发展后劲,北部生态发展区突出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三是最大限度引导推动高质量发展。四是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五是充分体现有底线、有红线的发展。
《评价体系》计划于9月底前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