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澳门手信 三“水客”过堂

03.07.2014  10:45

  本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谭炜杰)帮助走私分子带澳门“手信”过关,每带一袋澳门特产赚两三元工钱,终因走私团伙在淘宝网上兜售手信露馅而落入法网。昨日,一“水客”走私团伙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堂受审。该案将择日宣判。

  经拱北海关缉私局查明:2013年2月起,被告人冯某狮委托王某某和卓某花(另案处理)从澳门为其采购澳门特产“钜记手信”、“咀香园”等商家生产的杏仁饼、花生糖、肉脯等食品,每日根据淘宝网上订购量向“水客”王某某和卓某花二人发送所需商品品种和数量,两名“水客”从澳门订货并组织其他“水客”以“蚂蚁搬家”的方式带入珠海,“水客”每带一袋获取2.5元或3元不等的带工费。另一被告人陈某燕(冯某狮妻子)于2013年5月起在珠海帮助冯某狮组织接收货物。

  经查,从2013年2月至落网,被告人冯某狮走私入境货物涉嫌偷逃税款33万余元;被告人王某某走私入境货物涉嫌偷逃税款29万余元;被告人陈某燕走私入境货物涉嫌偷逃税款3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