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宣判40宗毒品案 贩毒“售假”一样获罪

17.04.2015  12:34

  16日,在庭审时,一毒犯听判后当庭痛哭。 南方日报记者 曾强 摄

  16日,广州市两级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毒品犯罪案件。当天,公开宣判毒品犯罪案件40宗,共计51名被告人。其中,3名被告人被一审判处死刑;5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4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此次集中宣判的案件涵盖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等6个罪名,犯罪手段包括租住房屋开设“作坊”制造毒品、以邮递物流方式贩卖毒品、出入境时走无申报通道走私毒品、驾车运输毒品、雇佣“马仔”交接毒品、秘密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等。涉案毒品种类包括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海洛因、氯胺酮等,折合甲基苯丙胺共计7万余克,另没收、销毁一大批制毒原料和制毒工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表示,毒品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近年来一直呈现高发态势,且有向低龄化发展、向农村地区蔓延、女性参与犯罪增多等趋势。同时,犯罪主体日趋复杂。从国籍来看,国内人员占绝大多数,但非洲、东南亚、欧美等国家外籍人从事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

  毒品犯罪造成一些农民因毒返贫,也有个别农村年青女性因以贩养吸被利用参与贩毒等现象出现。

  广州市两级法院从严惩处各类毒品罪犯,并对其中贩卖、制造毒品数量大、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适用死刑,体现了人民法院充分履行审判职责,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对于自首、立功、从犯、胁从犯等法定从轻的,坚持依法从宽处理。

  ■典型案例

  “邮包寄毒”11公斤 快递哥报警

  广州市中院审理查明,2014年4月17日,被告人吴庆丰到广州市白云区的一快递公司营业点,以“老姜泥”等名义,交寄2个装有毒品的纸箱,拟快递至上海市。

  快递公司员工开箱检查发现可疑物品,未将纸箱运送。2天后,吴庆丰再次将2个装有毒品的纸箱交给该公司快递员,员工发现吴庆丰两次快递可疑纸箱,遂报警,并将被吴庆丰快递的4个纸箱交给公安机关。

  公安人员打开纸箱检查,发现高纯度的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11101.6克。2014年4月21日,公安机关在白云区一餐厅抓获吴庆丰,并在被告人吴庆丰身上缴获红色药丸1包。

  广州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庆丰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其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判决被告人吴庆丰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缴获的毒品予以没收、销毁。

  卖假毒品也受刑事追究

  2014年12月9日,被告人张小龙经电话联系后,去到番禺区大石镇大石地铁站,以人民币1000元的价格贩卖“毒品”一包给邓某强(另案处理),后被公安人员抓获。

  公安人员在邓某强处缴获白色晶体一包(净重0.82克,未检出常见毒品成分),张小龙在庭审中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小龙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张小龙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依法判处张小龙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刘冠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