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三年贪污贿赂案立案6798件 三成来自群众举报

30.07.201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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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快报记者 黄婷 实习生 谢中秀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做《广东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报告》。数据显示,从2011年至今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798件8241人,这一数据比前三年同期(2007年至2010年6月),分别上升29%和42%。

  值得关注的是,所办6798件案件中,群众举报1787件,占比接近三成,涉案金额比例10万元至100万元比例最高,占比达56.5%。

   办案挽回

  经济损失16.7亿元

  三年来,在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798件8241人中,侦查终结5990件7269人,决定起诉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6268人,人民法院判决有罪4534人,占已审结贪污贿赂案件的99.9%,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7亿元。

   620名县处级

  以上干部被立案侦查

  从数据分析来看,六千余件贪污贿赂案呈现“老虎”、“苍蝇”都打压的情况,而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案中,大案要案突出,有大案6062件,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要案620人,其中厅局级干部84人,查办大案、要案数分别占全国的7.9%和7.3%。

   抓获在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324名

  细数三年来重要案件,包括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揭阳市原市委书记陈弘平、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等一批在社会上具有重大影响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三年来,共抓获在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324名,其中潜逃境外的8名,成功规劝潜逃境外八年、涉嫌挪用巨额公款的佛山市南海区住房管理中心林某某回国自首。

   土地出让资源开发领域为犯案重灾区

  从案件线索来看,所办案件中,检察机关自行发现占比最高,有2502件达36.8%;而备受关注的群众举报紧随其后,有1787件,占26.3%,接近三成;涉案人员自首有470件,占6.9%。

  在案件查处领域类别,土地出让、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等领域最易“出问题”,三年来有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055件3327人。具体说来,在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规划调整、质量监管等环节成重灾区,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93件1528人。

  而涉及在民生民利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领域,群众的举报反映贪污贿赂犯罪行为最为强烈,三年涉案3876件4853人。

  针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2012年、2013年,检察机关均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结合群众举报,2013年以来查办“三农”、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贪污贿赂案件2087件2675人,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国家机关招聘招标

  可查询参与人行贿记录

  数据显示,2009年至2013年,全省反贪办案总体规模提升了43.3%,立案数年均增长 10.9%,增幅居全国第一,但反贪在编干警数量没有增加。报告中还指出,部分地区反贪局级别偏低(非二级局建制),不利于侦查工作展开。

  对于贪污贿赂行为,前期干预仍是控制案件数量增长的重点,而此方面,广州已迈出一步,昨日与会代表就《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进行分组审议。

  此份条例,其对象为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的工作人员,内容明确表示,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在开展招标、采购和招聘、录用、选任人员等活动时,可以到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供货人、拟录用人员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