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贫困单亲母亲“两癌”患者可获省扶贫基金会1.5万元资助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部署,加大对农村妇女健康的保障力度,进一步深入开展乡镇“贫困单亲母亲”中的“两癌”(乳腺癌、子宫癌)患者救助工作,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扶贫基金会理事长黄柏青率调研组一行5人莅茂调研。黄柏青一行与市妇联、市民政局、市扶贫办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座谈,听取我市开展“单亲母亲关爱工程”情况,了解我市开展贫困单亲母亲“两癌”患者的救助情况。黄柏青表示,省扶贫基金会将在我市开展“贫困单亲母亲关爱工程”,在年底前对贫困单亲母亲“两癌”患者给予救助,并实施一次性补贴方式。我市首批24名符合条件的贫困单亲母亲将得到救助。
据统计,我市家庭人均年纯收入3093元以下的农村贫困单亲母亲家庭有7047户,她们不同程度地面临着住房难、就业难、看病难、子女上学难等生存困境。市妇联从2012年起在全市开展了“单亲母亲关爱工程”,通过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及市财政的支持,召开单亲母亲座谈会,援建母亲安居房,推进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住房改造,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送医送药活动,举办技能培训,开展春节慰问,提供创业帮扶,建立互助组织,提供法律援助等途径,扎实推进单亲母亲关爱工程。据调查,全市有24名患“两癌”的贫困单亲母亲,市妇联多次与省扶贫基金会沟通联系,为她们争取相关项目支持。
调研中,黄柏青高度赞扬了我市“单亲母亲关爱工程”,认为我市援助工作抓得很好,积累了很好的工作基础。他强调,广东省“贫困单亲母亲关爱工程”主要对全省21个重点扶贫开发县,了解到茂名市援助单亲母亲工作开展得很扎实,将茂名市扩大为面上扶助地区。他表示,救助指标不限制,救助标准为原则上为1.5万元,个别困难的为2万元,特殊困难的将进行个案帮扶,并一次性发放救助资金。黄柏青希望我市妇联牵头做好贫困单亲母亲“两癌”患者摸查工作,并与民政、卫生等部门加强合作、分工负责,共同落实好关爱工程,切实为贫困单亲母亲解决最实际的困难。(茂名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