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社工服务彰显“小政府大社会”

25.07.2014  11:23

  【首席评论】

  邱发平

  本报昨日报道,梅江区江南街道日前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引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政府公共服务。此举在我市尚属首例。

  政府购买服务,将可由社会承担的公共服务从行政体制中剥离出去,发挥社会组织的服务作用,这是“万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的重要途径。随着社会的转型发展,各种社会矛盾和复杂的社会问题频繁发生,需要政府转变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其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对社会工作服务的需要,同时将政府从繁重的社会工作中解放出来,从而节约行政成本,提高政府工作效能。

  政府“自我解放”还权社会,彰显了“小政府、大社会”的现代社会治理理念。在社会工作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已成为社会福利发展的潮流和重要的政策理念与实践。在我国香港、深圳等一些发达城市,社会工作组织已成为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的重要力量。如香港,各类民间社会组织有3000多家,从事社会工作的达2万人。实践证明,发展培育社会工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不但能为政府减轻负担,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更能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梅州日前首次引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政府公共服务,在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然而,要使这一社会服务模式朝着健康持续的方向发展,显然还有很多后续工作和配套制度需要完善。

  基于我国社会工作组织发展较晚,政府购买也处于探索阶段的现实,政府首先应该加大培育和发展社会工作组织的力度,在政策、财力和法律法规上给予支持。如梅州现只有4家登记在册的社工组织,显然难以满足今后承接大量公共服务的需要。其次,要成立专门的社工组织管理机构,加强对社工组织的监督、指导和交流等,引进良性的公平竞争机制,引导它们规范发展。同时,政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明确定位,该下放的果断下放,扩大购买社会服务的领域和覆盖面,将更多的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社会。再次,加大社工人才的培养,为社会工作储备后备人才。

  在一些城市,社工组织虽然发展迅猛,但随后却陷入生存艰难、待遇不高、人才流失严重的尴尬境地,这里面有政府角色定位不清,投入不足的原因,也有社工组织自身的原因,经验教训值得汲取。

  发动社工组织力量参与社会管理与服务是实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将是今后的大趋势,我们的相关制度建设急需尽快跟上,比如社工队伍的建设制度、政府的采购服务制度、财账监管制度、人才培养制度等。梅州市作为后来者,可以借鉴和学习其它城市的先进管理和发展经验,避免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