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购买食物中毒如何维权?购物记得要票据

18.07.2014  08:59
夏季是发生食物中毒的高峰季节,在市场购买食品后,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该怎么办?17日,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提醒,平时购物时,消费者应养成索要票据的习惯,如出现不适,需要保存相关证据。

  近日,从超市购买的食物导致多起事件发生引起了市民重视。夏季是发生食物中毒的高峰季节,在市场购买食品后,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该怎么办?17日,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提醒,平时购物时,消费者应养成索要票据的习惯,如出现不适,需要保存相关证据。

  市食药监局介绍说,消费者如在商场市场买到食物造成食物中毒或不适,这种食物中毒事件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法律关系。

  首先,如果商场市场所销售的食物存在质量问题,则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为销售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消费者可以向食药监部门举报,由质量监管部门作出认定后予以处罚,对需要检测才能认定的,由监管部门对相关食物进行抽样送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另一方面,消费者如果主张是因为食物造成食物中毒或不适,则需要有证据证明是因为食用了商场市场所销售食物造成的食物中毒。这需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出鉴定和认定。在此情况下,消费者可主张商场市场造成了民事侵权,要求商场市场按照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销售者应承担全额的赔偿责任,诸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从消费者维权角度,建议保留购物小票、发票、医院诊断书等资料。

  广东律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管铁流介绍说,消费者如果购买的食品出现问题,应当注意保存证据,可保留一部分的样品,采取冷冻措施。如果感觉有问题,也可以用手机等拍下拆封以及保存的过程。

  市食药监局提醒说,消费者要注意几个问题:在平时购物时,应养成索要票据的习惯;应及时到正规的医院治疗,同时保存病历资料、医药费单据,以备日后索赔。

  消费者若在商场市场买到食物造成食物中毒或不适,可以向食药监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