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9月3日起取消购房限购令 仅剩8城市仍限购

04.09.2014  16:24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通告称,从2014年9月3日起,购房人在兰州市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办理网签备案和房屋交易时,不再核查现有住房情况。这意味着,曾执行全国“最严限购令”城市之一的兰州正式终结了执行4年的限购令。

  2010年7月7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外地人在兰只能购买一套房”、“本地家庭购房也不得超过两套”的“限购令”。同年11月5日,兰州市政府又将政策调整为“本地居民家庭(指近郊四区居民家庭)、非本地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均不得超过一套”,同时限定年龄未满18周岁的居民不得在本市买房,这使得兰州成为当时“全国最严限购令”之一的城市。

  目前,全国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一线城市之外,只剩下南京、三亚、珠海、西宁四个城市依然执行限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