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当儿童车险象环生 发生事故家长要担主责

24.08.2014  20:08

  ●本报记者  何碧帆

  实 习 生  罗美文

  一个多月前,广州市民李女士带着3岁的女儿去商场购物,结账时她把孩子放在购物车上,结果在她转身时孩子突然站了起来,因没站稳从购物车上摔到地上,头部着地导致颅骨枕骨骨折。这则新闻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记者近日走访梅城部分超市发现,家长将购物车当儿童车的现象依旧非常普遍,殊不知,这种行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家长安全意识薄弱

  近日,记者走访了梅城喜多多、乐万家、自家人等大型超市,看到不少家长仍将购物车当童车。在江南三横街某超市,一位十几岁的孩子将三四岁的妹妹放在购物车上,继而将购物车当玩具,时而在过道上冲撞,时而又将购物车飞甩出去,差点撞到旁边的购物架。如此危险的行为,一旁站立的工作人员却不劝阻,而孩子的家长则和朋友在选购商品,熟视无睹。记者询问一位带孩子的李女士对购物车安全怎么看时,她说:“小孩不放在车里喜欢到处跑,更不安全。只要家长多注意一点,一般不会有事。”

  持有与李女士相同观点的市民不少,但记者发现,不少家长往往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在鸿都、百花洲、华建市场等超市,记者看到:有的购物车一前一后坐着两个小孩,小孩不时相互打闹;在往下的扶手电梯上,有的孩子从车里站起来做奥特曼状;有的孩子蹲在车内,见到货架上有喜欢的商品就站起来伸手去拿,而很多家长却只顾与身边人攀谈,或是忙于挑选商品,丝毫没有注意到购物车可能给孩子带来的潜在危险。

  车座标示模糊不清

  喜多多超市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孩子坐在车筐内,车子的受力本来就不均衡,加之孩子不停地动来动去,一旦失去平衡翻了车,容易摔伤。而坐在车篮内部的孩子可以随时站起来,更加危险。”她告诉记者,购物车本身有提醒标示。记者看到,购物车儿童坐板上大多有相关提示: “请勿将孩子单独留在购物车上” “MAX 15kg” (限重15kg),还有的有图片标示,表示不能让孩子在车篮内乘坐站立。但很多超市的购物车因使用时间较长,标示已模糊不清,无法起到提示作用。不少孩子的体重看上去明显超过15公斤仍坐在购物车中,也很少有超市工作人员上前劝阻。乐万家一位员工告诉记者,如此现象已是见惯不怪,起初工作人员会上前劝阻,但很多家长不理解,之后就很少有人主动提醒了。

  律师:家长不顾车上提醒应承担主要责任

  针对此类现象,广东法泰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刘中强认为,购物车的主要功能是装载商品,而非载人,普遍来说,家长不顾车上的提醒,仍让孩子坐在车上玩耍,应承担主要责任。当然,目前我国在购物车方面的法律规定还不完善,对于购物车质量没有明确的标准,一旦发生相关事件,仍需根据购物车的使用规定、使用人是否正确使用等方面来考虑责任在谁。如果是因超市地面有积水或太滑,或是车子有问题,那就是超市的责任了。

  刘律师认为,超市购物车本来是为了人们购物的方便而设,与其事后追究事故责任在谁,不如先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家长要看清购物车上提示语,履行监护的责任,安全正确地使用购物车;超市方面也要起到提醒的作用,消除安全隐患,给购物者一个安全的购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