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购“与“跨境购“适用法律不同:海淘勿购酸奶、燕窝

30.10.2014  14:13

  东方网10月30日消息:据《青年报》报道,双11将至,一些电商增加了“跨境购”业务。昨日青年报记者从市检验检疫局获悉,由于“国内购”与“跨境购”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诸如肉类、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等被明确禁止邮寄入境,消费者“海淘”时需要注意。

  在上海国际邮件处理中心,记者看到截获物仓库中有大量近期截获的酸奶。截至今年10月,上海邮检现场已截获140多批,近1万盒酸奶。据负责的上海铁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这些酸奶大部分来自法国、德国、奥地利等欧洲国家,据与收件人联系,多为年轻妈妈购买作婴儿辅食之用。

  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易感动物偶然接触到含奶或奶制品的泔水、废弃物而引起感染,是口蹄疫传播途径之一,故世界各国普遍禁止携带、邮寄奶粉以外的几乎所有奶及奶制品入境,我国也不例外,“酸奶属于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为国家禁止邮寄进境物,因此检验检疫截获后,将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此外,上海邮检现场截获海参、燕窝等物品的数量也不断增加。今年以来已截获海参69批,共计112.6千克,同比增长108%,截获燕窝32批,同比增长256%。

  工作人员表示,海参等水生动物产品很可能携带沙门氏菌、寄生虫等,而未经加工的燕窝不仅涉及携带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的风险,也存在食品安全(如亚硝酸盐超标)问题,“所以水生动物产品及罐头装燕窝除外的其他燕窝产品一律禁止携带、邮寄入境。

  根据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联合发布的1712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活动物、肉类、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新鲜水果及蔬菜、植物繁殖材料等16类动植物及其产品明确禁止携带、邮寄入境。市检验检疫局提醒消费者,切勿跨境采购、寄递具有检验检疫风险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