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召开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座谈会

23.04.2015  18:48

4月22日,省社在广州召开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下称《决定》)座谈会,会议由省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何启环主持。

省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陈容秋传达学习全国总社贯彻《决定》专题工作会议精神,重点解读了会议的主要内容和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副主任李春生的讲话精神。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学习贯彻《决定》精神进行了讨论交流,结合实际谈了个人学习体会,分析了现阶段改革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对我省贯彻《决定》、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朝明作了重要讲话,就如何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深化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决定》精神实质,切实增强机遇意识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决定》寄予了供销社新的期望,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供销社工作的关心和高度重视,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决心和力度。全省供销系统要有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政治自觉。《决定》赋予了供销社新的定位,开宗明义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全省供销系统要有使命意识和机遇意识,要有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决定》对供销社提出了新的要求,强调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打造中国特色为农服务综合性组织,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全省供销系统要有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的责任担当。

二是把握原则,明确供销社改革思路。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服务“三农”是供销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是供销社的“”,供销社综合改革不管怎么改,为农服务的方向不能改。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供销社只有坚持合作经济属性,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在组织上和经济上与农民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才能实现农民得实惠、供销社得发展的双赢。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新形势下只有立足经济组织的角色定位,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加快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体制机制,才能有效增强供销社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供销社发展情况不一样,要抓住主要矛盾,突出自身优势,在改革内容、改革重点和改革路径选择上有所则重,分清轻重缓急,扎实推进改革工作。

三是及早谋划,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社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确保综合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要推动政策落地,各地供销社要加强调查研究,明确改革目标任务和重点难点,为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出台贯彻具体意见和筹备召开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等工作做好准备。要突出补齐“短板”,强化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基层社改革发展,大力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加快打造服务平台。要加强宣传引导,各地供销社要加强对近几年改革发展成果尤其是服务“三农”工作成效、经验的总结,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了解、理解、重视和支持;要充分借助《决定》的出台加强与当地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深度宣传报道和解读《决定》精神,大力宣传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新做法、新成效、新经验,形成全社会支持供销社改革的良好氛围。

省社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省社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以及有关县供销合作社、基层社主要负责人参加了这次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