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传达贯彻最高检曹建明检察长在广东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

31.12.2014  20:43

  12月30日下午,广东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贯彻最高检曹建明检察长、胡泽君常务副检察长在广东考察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 

  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强调,曹建明检察长和胡泽君常务副检察长到广东调研检察工作,充分体现了最高检党组对广东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曹建明检察长、胡泽君常务副检察长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发挥好各项检察职能,推动我省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最高检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中、四中全会和最高检部署上来。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和基本任务、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和根本目标、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加强新形势下检察队伍建设的各项要求等重大问题,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部署上来。二是继续把强化法律监督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提升司法办案水平。曹建明检察长在讲话中对广东检察工作特别是法律监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全省检察机关要以此为动力,牢记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要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严惩司法腐败。特别是要注重深挖彻查司法不公案件,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广东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自觉把查办职务犯罪纳入全省反腐倡廉工作大局,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继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以反腐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三是全面落实中央和最高检司法体制改革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司法改革、检察改革工作。全省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的部署,以勇于担当主体责任,以创新的思维和办法,加快推进改革步伐,保证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为全国整体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四是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推进法治建设的能力水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和全会提出的“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统筹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整体能力水平。 

  2014年12月17日至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到广东出席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与在粤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深入广东检察机关考察,就司法体制改革进行调研。曹建明高度评价了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的广东检察工作,特别是充分肯定广东检察机关注重服务大局、强化法律监督、狠抓司法办案、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等工作,并对做好四项改革试点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出明确要求。 

  (编辑:邢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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