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举办学习贯彻《条例》暨劳动争议调解培训班

19.01.2015  13:24

培训班现场

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室主任许平坚授课

12月17日,湛江市总工会、市人社局联合举办全市学习贯彻《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暨劳动争议调解培训班,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室主任许平坚及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公职律师葛海勇分别进行授课。举办此期培训班主要是为了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深入推进预防化解处置劳资纠纷工作,提高工会干部、劳资(人事)干部、劳动争议调解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等人员开展集体协商和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能力和业务水平。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江少霞,市总工会机关党委书记、调研员陈全等领导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

江少霞在开班动员讲话中强调,所有学员要从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黄业斌等领导到湛江调研《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工作的讲话精神和深入推进市委市政府预防化解处置劳资纠纷攻坚年行动的高度去认识,认真学习、掌握有关政策和技巧,力求在学习中将日常劳资矛盾处置和集体协商工作存在的问题融通,提高实际工作能力。要求各学员回去后要积极推动各级企业、工会组织开展《条例》的大宣传、大学习、大培训工作,为《条例》2015年1月1日起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上午,许平坚作了题为《劳动争议调解和工会应对群体劳动纠纷的思路》的授课,为学员讲解了如何处置化解劳资纠纷的相关法律知识和具体操作技巧,他引用了几个在全省较有影响的群体性劳资纠纷化解例子,生动形象的为学员上了堂精彩的课程。下午,葛海勇针对新修订的《条例》中的立法目的和宗旨、立法原则、立法的功能作用进行讲解,让学员把握了开展集体协商的原则、内容、程序等方式知识。

本次培训班的学员包括各级工会干部、人社干部、企业劳资(人事)干部、劳动争议调解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等200多人。

(编辑: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