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局采取“五着力、五确保”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3.09.2014  13:40

 

  梅州市国税局高度重视小微企业所得税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税收工作中的重点任务来抓。主要采取了“五着力、五确保”抓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贯彻落实。

 

  (一)着力以学促用,确保优惠政策了如指掌

 

  全市国税系统及时、及早组织所得税管理人员、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人员认真学习领会该项优惠政策的内容及精神,力争学深学透,及时理解掌握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最新优惠政策。

 

  (二)着力广泛宣传,确保优惠政策家喻户晓

 

  利用梅州日报、电视、梅州电台“民声热线”、12366热线、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印发税收宣传资料、上门开展宣传工作、国税网站、电话、短信、微信、举办税收知识竞赛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内容、办税流程、申报要求、管理方式。如梅州市局第一时间在国税网站设立“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办税专题,将最新公告、优惠政策、政策解读问答纳入其中,并及时在《梅州日报》刊登《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答》;蕉岭县局在当地电视台播放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等,从而确保小型微利税收优惠政策知晓度覆盖到所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

 

  (三)着力办班辅导,确保优惠政策深入人心

 

  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实践“扎根工程”的重要举措,同时结合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举办各类税收政策宣讲会,面对面“一对一”进行辅导,让纳税人充分了解税收优惠办税流程、申报要求、税务机关的管理方式,正确填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确保纳税人在预缴期就能及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效促进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推广应用。

 

  (四)着力逐户沟通,确保优惠政策户户受益

 

  在2014年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结束后,全市国税系统对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开展调查、统计与研究,全面把握小型微利企业经营状况、享受优惠政策情况,特别是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对应享受未享受的企业制作《未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台账》逐户进行沟通辅导,掌握企业放弃享受优惠政策的原因,以便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宣传辅导,确保每户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五)着力优化服务,确保优惠政策及时享受

 

  梅州市国税局通过强化了小型微利企业的纳税服务工作,简化办税程序,简化备案资料,让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先享受税收优惠,再于次年汇算清缴期间进行年度申报时一并备案。按照统一要求,规范资料受理,明确各征收单位不得要求小型微利企业额外报送报表资料。此外,各单位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如梅江区国税局对符合条件又主动放弃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企业参照增值税优惠政策放弃享受声明要求提供情况说明;兴宁市、大埔县国税局在下发给纳税人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务事项通知书》中增加“小型微利企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事项告知内容;五华县局及时对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重新按照减免税额后确定的定额进行调整,使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第一时间知晓和享受到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编辑:李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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