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定县出新规:干部不得力将被“召回”学习

26.05.2014  13:45

  为有效整治干部“庸、懒、散、慢”等顽疾 ,2012年6月,贵定县出台红头文件“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实行召回制度”的规定。据悉,自实施干部“召回制度”以来,已有7名部门一把手被予以免职或降职,另有4名一把手被召回培训,对5名科级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

  贵定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主要是通过对领导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勤政廉政情况,再加上群众日常满意度测评等进行考核,“通过综合评价分析,如果这个干部不能胜任其所担任的工作,将被召回。”他说。据了解,被召回后,“召回人员”将进行为期1个月至半年的学习,包括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并邀请业务骨干“传,帮,带”。

  据介绍,在召回制度的实施下,一批“不得力”的干部被“拿下”。原定南党委书记陈某因作风问题被降职;原新铺乡未妥善处理群众土地纠纷问题,乡长被责令辞职、政法委书记被就地免职。县原公安局正科级侦查员肖某某上班时间开警车外出搓麻,被免去正科级职务。原城关镇长李某未在承诺时间内按时完成任务,被“召回”学习培训。

  科级干部“召回”制度实施以来,贵定县先后对3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4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召回”学习培训;对4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改任非领导职务,对8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降职或免职。(吴艳兰 本报记者 张仁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