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

02.09.2015  19:46
  近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民政厅制发了《贵州省救急难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贵州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暂行)》,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方针,全面建立起急难对象发现机制、急难对象认定机制、急难救助快速响应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和急难救助监督检查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急难救助长效机制,充分整合“8+1”社会救助制度和社会救助资源,对遭遇急难致使生活陷入困境、生存面临危机的家庭或个人及时实施有效救助,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

  《方案》明确要求,各地要尽快建立实施急难救助对象排查制度、信息报告制度、救助管理部门与新闻媒体信息沟通制度,建立健全急难救助对象发现机制,及时发现掌握急难救助对象,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要建立健全急难对象认定机制,确保应救则救、对象准确;要通过健全“一窗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整合落实相关救助政策,提高相关救助标准,建立健全急难救助快速响应机制,确保急难救助对象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要拓展急难救助资金渠道,充分组织利用社会力量,建立健全急难救助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实现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的有机结合,进一步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的托底安全网;要加大政府监督、部门监督、社会监督力度,切实做到急难救助监督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方案》最后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救急难”工作作为保民生、促和谐、助发展的大事要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紧抓好。(根据贵州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