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现首份劳模管理文件 劳模陷困境可获规范救助
图为遵义市总工会工作人员探望病床上的劳模。遵义总工会供图摄
中新网遵义11月11日电 (任莉)“只要符合条件,我们就可以根据关于劳模的文件得到救助,这是尊重劳模,令人感动和欣慰的好政策。”贵州遵义的全国劳动模范文云清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11月11日,贵州省“工会活力在基层”大型采访活动走进遵义市。在遵义市总工会办公室,记者见到了文云清所说的“关于劳模的文件”。它就是《遵义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2012年初由遵义市总工会起草,4月由遵义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劳模管理办法的文件,也是贵州首份关于劳动模范管理办法的文件。
《办法》共七章二十一条,对劳模的各项待遇进行了明确,规范了劳模的管理和服务,目前该类文件在全国少见。
“遵义市的各级劳模,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刻苦钻研、勤奋工作,为遵义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他们在台上享受鲜花掌声之后,就很少受到关注。作为管理与服务劳模的工会,做好劳动模范各项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谈及《办法》起草的初衷,遵义市总工会主席刘跃明向记者这样解释。
文云清是遵义市余庆县白泥镇的一名退休老干部,今年53岁,于2011年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称号。2014年3月,文云清在重庆第三军医大学检查,被诊断出患有肺癌。文云清在大医院几次医治下来,家庭陷入困境。
后来,文云清想起《办法》中的第六条关于劳模医患救助的条款。按遵义市总工会要求,他出示劳模证,填写了劳模救助表、病历诊断书等材料,得到了一次性3万元的特殊困难帮扶金。加上困难劳模帮扶金3000元、春节慰问金1000元、月补贴金120元等,2014年文云清可得到近4万元的各种补助金。
目前,遵义市各级劳模共1143人,遵义市总工会用于劳模的各项资金已达50万元。截至目前,遵义市总工会模的各项支出已近47万元。
“我们用于劳模的每一笔钱,都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实施的。依法开展相关劳模工作,也是我们工作的重要一环。”贵州省总工会负责人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2013年4月28日,习近平在全国总工会机关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会上强调,工会工作要顺应时代要求、适应社会变化,善于创造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
近年来,贵州省工会在不断探索有效的科学工作方法。遵义市总工会起草的《办法》只是贵州省工会在管理与服务上创新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贵州省工会依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通过深入实际调研,摸准新形势下工会工作脉,促成了2014年贵州省委《贵州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出台,并根据需要启动“五大行动”等措施来依法贯彻实施该条例。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说:“贵州省工会十二大以来,各级工会组织在推进贵州‘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中,谱写了适应时代要求,具有鲜明贵州特色的工会工作新篇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