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首套房贷结清再买最低3成 未结清再贷最低4成未通知

15.04.2015  10:31

  信息时报讯(记者 田桂丹 实习生 林颖)昨日有传闻称广东银监会通知,广州二套房贷新政暂不实施。记者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目前已经收到央行的房贷新政相关通知,关于公积金贷款部分的要求是“首套房首付最低两成、首套房贷款结清再贷首付最低三成”,未涉及首套房贷款未结清再贷最低首付四成的规定。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收到央行通知后,落地政策正在按程序呈批,待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将正式落地实施。另,公积金贴息商业贷款已有初步方案,将会在最新一次的管委会会议上提交审议,在审议通过后才会正式执行。

  目前,广州住房公积金仍然还执行此前的贷款政策,即首套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首付比例可两成;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六成,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房贷新政的落地,对于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而言,购买第二套房改善居住环境的门槛将大大降低。

  近期上海公积金中心日前发布通知,购买首套房及二套普通住宅,个人和家庭公积金贷款上限分别上调至50万元、100万元。对此,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广州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暂时没有调整的计划。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另外,今年年初,广州公积金中心提出公积金贴息商业贷款方案,在公积金额度限制的情况下,由银行为贷款者提供贷款,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之间的差额利息由公积金中心进行补贴。以往50万元只能为一人提供贷款,贴息后可为3人解决贷款,公积金贴息商贷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购房者的压力,缓解公积金额度不足的问题。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积金贴息商业贷款已有初步方案,将会在最新一次的管委会会议上提交审议,在审议通过后才会正式执行。

   广州市民有望用公积金到清远购房

  信息时报讯(记者 田桂丹 实习生 林颖)广州和清远两地有望实现公积金互贷,届时广州市民可用公积金到清远买房。记者昨日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近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夏卫兵一行日前前往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广清住房公积金互贷业务等进行探讨,基本确定广清互贷合作框架。

  记者了解到,2009年,珠三角八城市签订协议启动公积金异地互贷,使总部在广州但派驻珠三角其他7座城市的员工,也可用广州公积金在派驻地购房。2013年5月,原协议到期,但是虽然公积金异地互贷目前进入空窗期,但各地依然默认执行。职工无论在珠三角互贷范围的任一城市缴存公积金,只要公积金连续缴存达到要求,在其他互贷城市买房,都可向房子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参照申请贷款当地的政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