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将建天然气金属等八大国际交易平台

29.09.2014  17:26
 

  未来两年,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重点已全部敲定——《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2014—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日前正式发布,共囊括了围绕“两个创新”(推进贸易制度创新、推进贸易方式创新)、“两个提升”(提升贸易主体能级、提升贸易服务功能)、“两个完善”(完善市场体系建设、完善贸易投资环境)等六大方面,提出35项重点工作安排。其中,“平台经济”有望在沪迎来大发展,自贸试验区内将建石油天然气、铁矿石、棉花、液体化工品、白银、大宗商品、有色金属等8个国际交易平台。

  在推进贸易制度创新上,上海将深化自贸试验区投资管理制度创新,实施修订后的2014年负面清单,研究编制2015年负面清单。对一批服务业和制造业等领域提出进一步扩大开放的举措。借鉴自贸试验区投资管理模式,推动“告知承诺+格式审批”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并逐步向全市推广。完善外商投资管理备案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推行以备案为主的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

  针对贸易监管制度,自贸试验区“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和“区内自由”监管模式会继续深化,扩大“分送集报、自行运输”试点范围。试点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争取在洋山保税港区和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启动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试点。加快研究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制度的系统建设和可行性方案,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

  与此同时,上海还将加快与贸易投资有关的金融制度创新,积极争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支持,扩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企业范围,进一步简化外币资金池管理,深化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研究制定自由贸易账户管理办法,推动金融机构通过设立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的方式,为区内居民和非居民开立自由贸易账户。继续推出新的场外大宗商品价格指数衍生品中央对手清算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围绕贸易融资需求创新金融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未来两年“平台经济”有望迎来迅速发展。上海将建立平台经济市区合作联动机制,支持鼓励大宗商品大数据平台、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大宗商品动产质押平台等一批重点平台经济项目发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管理暂行规定》有望完成制订并发布,在自贸试验区内建设石油天然气、铁矿石、棉花、液体化工品、白银、大宗商品、有色金属等8个国际交易平台。

  依托自贸试验区,上海还要加强对离岸贸易等新型贸易方式的研究,突破政策瓶颈制约,逐步拓展试点专户收支范围以及账户融资和账户理财功能,扩大离岸贸易规模;推进全球维修检测基地建设,促进服务外包等服务贸易发展。支持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跨境融资租赁和租赁产品创新;推动自贸试验区内“平行进口汽车”政策试点,建设平行进口汽车展示、体验、销售等综合性展示交易平台和平行进口汽车综合维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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